【巡视整改】中共津市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津市市进行了巡视。8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津市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主动提高政治站位

  津市市委将全面彻底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对待、精心部署、强力推动,做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于9月3日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巡视反馈意见。9月26日,再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并报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审批同意。10月14日,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全面将问题整改到位、意见落实到位。

  (二)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建立市委班子牵头领办、责任部门具体承办、专门调度指挥协调机构专抓的三级责任体系。专设整改办和整改督查办,负责日常调度、业务指导、督导协调,全力推动整改落实。二是细化任务分解。以市委名义向全市印发《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把巡视反馈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为54个具体问题,并制定了133条具体整改措施,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销号式推进。三是注重整改质效。对每项整改任务明确“六有”标准要求,即有详实细致的整改方案,有整改过程的记录,有举一反三的举措,有阶段性的效果体现,有长期坚持的制度,有整改带来的新变化。同时,请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等上级主管部门为整改工作进行指导。

  (三)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一是主要领导带头示范。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带头示范抓问题整改,带头深入现场抓督导落实。先后6次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带头调度自己领办问题的整改,有力推动了全市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二是市委班子强力调度。各责任常委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各负其责抓整改落实。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累计调度整改工作43次。各责任部门按照牵头责任常委的调度和部门责任分工迅速行动,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三是专门机构日常调度。明确整改办等部门对全市整改工作实行周调度、周通报。累计开展督查督办5次、印发巡视整改通报5期,工作提醒函36份。

  截至目前,已完成43个具体问题,115条整改措施的整改任务;完成省委巡视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43个;接受省委巡视组信访件222件,办结219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办结率98.6%。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方面

  1.反馈问题:学深悟透不够,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有差距。

  整改情况:(1)当好表率带头学。市委常委班子带领全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党组已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形式、要求、时限等作出了安排。截至目前,已对标对表组织高质量中心组学习12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组织主题学习3次,集中理论考试1次。

  (2)建立制度系统学。建立市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常委会16次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编印《近期中央、省、常德市有关精神》9期,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市委常委会已专题研究环洞庭湖生态治理工作。

  (3)查漏补缺对照学。已约谈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及支部书记,整改情况纳入年底党组织书记履责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市市场监管局已制定学习方案,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各党支部已补学党的十九大精神。市自然资源局已补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反馈问题:学用结合不够,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欠缺。

  整改情况:(1)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调整《津市市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分配方案》,明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和领导不分配任务,不参与考核排名。出台《津市市外出招商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津市市招商引资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津市市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编制完成《津市市主导产业规划》及《津市市2019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

  (2)着力推进民生工程。通过学区调整、规范招生、强化学籍管理等措施,已消除“大班额”现象,并制定了大班额防反弹方案;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完成桩基础工程的88%,2021年4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市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采取清单式推进,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2020年4月28日前投入使用;加强用药监督,开展远程诊疗,出台“五项”制度及相关转诊病种目录、标准,整治医疗卫生行风,抗菌药品加入省级平台带量采购,耗材年底实行消零差率销售,“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逐步缓解;2019年1月—10月“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累计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77%,“一宫两馆”项目11月11日实施桩基础建设;九九公寓危房问题已整改达标正常使用,对18家养老机构制定了一院一策消防隐患整改方案, 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加快澧水二桥施工进度,确保实现2020年1月15日前临时通车;已完成2019年棚改计划任务,2020年棚改计划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已向省住建厅申报;投入66.9万元,解决新湖村2098人、七星村2090人饮水提质扩容问题;投入198万元,解决药山村和临东村2945人饮水提质问题;谢家堰水厂改扩建工程目前已完成清水池主体施工,2020年3月底前开始运营。

  (二)“政治建设存在缺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未完全到位”方面

  3.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1)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内通报制度,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成立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明确了工作规则和考核细则。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舆情的精准研判力。

  (3)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开通智慧津市APP手机平台,目前津市新闻可在智慧津市APP、津市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津市政府网进行即点即播。

  4.反馈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津市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对市委常委会工作原则进行了补充,重大事项的论证方式和内容进行了界定,征求意见对象进行了明确;制定出台《津市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部门提交市委研究的重大事项,会前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市委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市委常委会已研究涔澹农场“旱改水”项目情况,并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了相关情况,向常德市政府专题报告。已听取审议人民医院医联体合作项目、北控水务城乡供水一体化3P项目、西河街改造、新华工厂拆除、澧水风光带建设等重大事项建设质量、项目进度、运转情况,并广泛听取意见,形成共识。

  5.反馈问题:推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有差距。

  整改情况:(1)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全面核实债务情况,制定了2019年9至12月及2020年分月还本付息一债一策明细表,明确所有债务还本付息来源;严格按照《津市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执行,今年来,未出现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的行为。加快整合转型,完善市城投公司和市嘉山实业公司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对仍以独立法人开展业务的4家平台公司整合转型;湖南省津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整合至市城投公司,津市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注销,津市祥瑞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人、财、物整合工作;津市澧水二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待澧水二桥建设完成后予以注销;津市市江南楚城开发有限公司、津市湘澧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完债务后注销;津市市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债务后,作为市城投公司园林绿化建设实体子公司保留,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湖南毛里湖大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债务后,整合至市城投公司名下经营管理,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2)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9次;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三走访三签字”责任,对各自辖区内的贫困户走访率达到100%。出台《津市市产业扶贫指导意见》,按照“基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大力发展藠果和食用菌特色扶贫产业。各产业基地所在村的集体经济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了委托帮扶协议,建立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相继出台《津市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津市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市、镇、村三级扶贫资产台账,对近年来的扶贫项目和资金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强化了扶贫资金监管。新洲镇麓山村道路整修项目和药山镇药山村堰坝除险加固项目已完成整改。扶贫、银行部门严格监控,实行“提前一个月还贷提醒”,确保全市不发生一笔逾期贷款。对9户30人“四类人员”进行了信息对比和入户核实,根据省扶贫办相关政策,均符合贫困户纳入标准。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水体质量,西湖渔场对湖区漂浮物(水葫芦、白色垃圾等)进行打捞,制定《关于严格控制养殖品种与密度及实行“人放天养”的实施方案》,实行人放天养,确保水质保持在Ⅲ类以上;委托专业机构对新洲镇青山坳、东常高速、马家3家采石场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目前均已按设计方案完成修复;鸭公嘴珍珠养殖已完成200亩珍珠退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退养;已完成划定西毛里湖禁渔区和禁渔期,并严格按照西毛里湖初级生产力控制养殖品种与密度;朱亮桥等6处二级水源保护区划为禁养区。改善空气污染,新合新公司废气收集处理RTO主体设备正在订制,进行二期工程安全设计,2020年2月底完成后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禁盗采河砂,安装5个河道监控,加强车巡、船巡,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

  (4)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由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挂帅督办“4.6”专案。截至目前,该案共刑拘以田丰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3人,批捕11人,现已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审查13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2人,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2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1人,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处分8人。通过“4.6”专案举一反三,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恶犯罪集团3个,涉恶犯罪团伙6个,已完成一审判决涉恶专案2件,正在办理涉恶专案5件,共破获涉恶案件56件,刑拘涉恶犯罪嫌疑人162人,逮捕107人,移送起诉111人,判决42人,查扣涉黑涉恶资产4594万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4人,涉黑涉恶腐败2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1人。

  (5)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出台《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印发《津市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津市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明确相关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建立农贸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快速检测工作机制,城区7个农贸市场已全部建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检测结果在农贸市场和“市场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截至目前,检测合格率达100%。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下达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1起,其中移送公安1件,销毁问题食品6000多公斤,总价值5万多元。

  6.反馈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够,营商环境待优化。

  整改情况:(1)实施专项清理。组织以“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出国(境)、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和涉企乱收费”为重点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5个;组织全市104家单位公职人员开展违规投资入股、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自清自查,发现问题线索19条。

  (2)从严执纪问责。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规经商办企业、涉企乱收费问题4件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7人。

  (3)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出台《关于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建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排查工作机制。出台《津市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开展涉企乱收费、减税降费行政检查和专项督查。

  (三)“组织建设不扎实,选人用人和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方面

  7.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1)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结合主题教育,多方征求到对市委常委会班子意见建议64条,对常委个人意见建议143条,全部认领到位。结合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将存在的问题谈透,将思想谈统一。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每名常委领导联系指导1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压力传导到基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11月10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专门指导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了一次高标准专题民主生活会。

  (2)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建立定期提醒机制,提醒常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自评互评。

  (3)加强市纪委机关支部建设。市纪委支部委员已补选到位,培养了13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了2名党员,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并利用智慧党建系统,对全市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及时提醒。

  8.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有偏差。

  整改情况:(1)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对全市88个科级领导班子和573名领导干部进行政治建设考察。制定了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近距离观察了解干部日常政治表现。注重人岗相适,严格执行“凡提四必”,把好任前审核关,今年共调整干部470人次,提拔重用干部148人。

  (2)优化干部资源结构。今年来,采取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引进人才等方式共引进78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择优选配10名“三方面”人员和选调生担任镇街班子副职,公开比选了4名90后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镇街专职党(工)委副书记等重要岗位领导职务。加强“退线改非”干部管理,督促其履职尽责。

  (3)严格执行人事政策和制度。在今年的人事调整中,进一步严格落实试用期等制度。

  (4)专项整治突出问题。严格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备案信息清理行动,更新备案信息和证件管理台帐,市管干部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集中到市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对违规出国(境)的供销社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对违规兼职的7名干部进行调查核实,已全部规范任职。

  9.反馈问题: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1)压实基层党建责任。今年来,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达10多次。市委建立了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建立了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职抓基层党建述职测评制度,进一步压实了第一责任。按照驻津单位党组织管理惯例,进一步理清了对西湖渔场党委党员组织生活的管理责任。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多次对西湖渔场开展了基层党建业务指导,发展了1名预备党员。目前,西湖渔场党委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等工作已正常开展。

  (2)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各镇街对大部分党员档案进行规整,按照相关程序,对党员档案管理不善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没有找回档案资料的党员身份进行认定,补充完善了党员档案资料,全市村、社区党员实现了一人一档。各镇街建立了高标准的党员档案室,已全部验收合格。

  (3)强化党费收缴管理。对巡视中发现的个别单位近年来存在未按标准收缴党费、未及时上缴党费的情况,已督促其将需补缴的所有党费缴入专户。利用智慧党建系统,对全市各单位每月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实时督查。

  (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方面

  10.反馈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实施方案》。今年已召开4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了市委班子、市委书记、市委常委3个层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政法工作、巡察工作、武装工作7大方面73项具体任务的责任体系,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了逐一指导和督办,总体得到较好落实。

  (3)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新配备5名市纪委监委部室主任,1名巡察办副主任和2名巡察组副组长,3名镇街和高新区纪(工)委书记。通过公务员招录、公开选调等方式引进7名纪检监察干部,抽调13名年轻干部跟班学习,补充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4)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听取第四轮和第五轮巡察汇报专题会、脱贫攻坚和西毛里湖“两拆两退”专项巡察情况汇报,点人点事,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对重点问题提出了明确处置意见。

  11.反馈问题: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1)坚决防止监督执纪宽松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通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秋冬大练兵”,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制定《津市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与《津市市纪检监察案件移送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案件线索查办质量。启动相关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2018年9月,常德市纪委内部巡察发现4起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案”,分别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今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7件,处分84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收缴违纪资金359.38万元。10月28日,召开2019年反腐败协调会议,印发《关于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任务及分工的通知》等4份反腐败协调机制文件,推动我市反腐败协调工作向纵深发展。

  (2)推动专项治理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针对重点单位、关键时间节点、“零报告”现象重点核查。通过下发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为精准监督提供遵循。严肃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撤销廉政账户,出台《关于红包礼金的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今年,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党纪政务处分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起,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1700余人次。针对公职人员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问题开展三轮核查,共核查427人,重点查处了药山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田丰违规承包陈家汊湖从事渔业养殖问题。对2017、2018年开展的金融活动违规谋利清查结果进行全面核查,逐一逐条核查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情况。截至目前,共核查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45名,组织谈心谈话30人次。同时,举一反三,着力开展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以及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37人,退还群众资金101.4万余元;查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2人;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7人。

  (3)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根据巡察移交线索,市纪委监委共计开展了5次专项治理,1次“三项清查”,分别向25家单位党组织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党纪处分49人次,收缴钱款共计80余万元,并以监察建议督促市财政局出台了一系列财务类规范性文件。同时,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巡察情况,对于普遍性问题,在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巡察成果运用更加科学。

  (4)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把镇(街)落实“三转”要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内容;市纪委书记就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派出所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已整改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再分管市公安局业务工作。

  12.反馈问题:形式主义现象仍较严重。

  整改情况:(1)整治“文山会海”。开展全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出台《津市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措施》,由“两办”牵头43家市委、政府工作部门开展自清自查,形成具体措施158项。今年以来,召开的全市性会议14次,同比减少33%;以市委和“两办”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35份,同比减少49%。

  (2)防治痕迹主义。不断改进绩效评估方案,树立鲜明导向,对各单位简单以台账记录、成立专班等作为评价工作依据的做法进行清理,除上级有明确要求留痕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得提出留痕事项,真正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干实事。

  (3)开展“乡镇挂牌过多”问题专项整治。把此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中整治“形式主义”的重要内容,经过清理,全市共撤除镇街、村社区牌子达5900多块,减少了50%以上,开展了3次“回头看”工作,镇、村挂牌基本已规范统一。建立了挂牌准入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毛里湖镇共撤除153块牌子,减少将近一半。

  13.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1)打破监督执纪“特区”。出台《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津市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向上争资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并严格按照执行。针对“2018年某单位虚列支出购买烟酒和土特产用于招商”,对分管财务工作的责任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案件已办结;针对“某单位私设‘小金库’用于立项争资”线索,已于2015年立案查处,给予主要责任人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2)加大公车改革力度。开展公车规范管理使用的督查检查,督导涉改单位学习《津市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个别单位借用外单位车辆并通过公车平台套取费用问题,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批评教育处理,借用车辆退回原单位。

  (3)规范财务资金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下发《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对违规接待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明确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接待规格和标准,督促各单位对近两年无公函无审批接待等问题整改到位,针对相关单位无公函无审批接待问题,组织处理8人。

  14.反馈问题: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1)强化工程监管。加大对立项审批、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审批力度,从源头对工程建设进行管控。严格审查招标文件,加大开标现场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并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监督检查,暂时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开工谈话”“日常巡查”“标后稽查”等方式加大对施工现场监管,对稽查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工程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安全生产。加大项目资金评审力度,出台《津市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2)停止违规担保。2017年以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已经不再为私营企业提供任何担保。

  15.反馈问题: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津市市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任务清单》,从市委班子、市委书记、市委常委三个层面列出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和落实时间,共七大类73项,并严格按照清单落实。

  (2)压实主体责任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制定镇(街道)、市直和驻津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三张清单”,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画像,开展谈心谈话,出台《津市市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方案》。

  (3)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新配备5名市纪委监委部室主任,1名巡察办副主任和2名巡察组副组长,3名镇街和高新区纪(工)委书记。下一步,对缺配的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配备到位。

  (4)严格“三重”监管。发布了《关于津市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的通知》《津市市房建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津市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加大对“三重”的日常监督管理。清查了全市重点项目90个,建立了完整的项目建设工作台账,对项目立项情况、项目推进计划、分月安排进度和项目联系人均做了详细登记。目前,全市重点项目已开工74个,开工率达到82.22%,已完成项目22个,预计12月底能完成35个重点项目,完成率达38.89%。2019年截止11月25日,市财政局投资评审425个项目,送审金额137381.93万元。

  (5)责任追究“全面从严”。通过“三比三亮”铁军建设年,镇(街)纪(工)委“六化”建设等机制,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理念,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已立案8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组织处理88人,党风廉政建设追责问责74人。

  (6)严把会议审批流程。出台《津市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措施》,通过43家单位自清自查,形成158项具体举措;建立重要活动、会议等“五项清单”,以严控活动、会议数量、规模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各个层面深入实施会议、活动预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全年计划清单守住上限。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拟报送市委研究事项的审批机制,由政府办统一归口报送。

  (7)全面厘清兼职情况。对2名违规兼职的干部已规范任职,对1名兼职取酬对象的违规薪酬按程序进行清退。

  (8)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已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我市的整改还只取得阶段性成效,少数具体问题还没有完成整改,部分问题还有待长期坚持整改。下一步,市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过关”思想,持续深入、持之以恒地抓好后续整改。

  (一)党建引领,构筑良好政治生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走样;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将做好“后半篇文章”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构筑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持续发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逐条逐项往深里抓、往实处抓,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牢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对中医院搬迁、人民医院改扩建等相关超出集中整改期限的整改事项,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和调度督导,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科学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把巡视整改与加快津市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大攻坚战、产业转型升级、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引向深入,将整改的实际成果转化成干部作风的优化成效和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6-4214120;邮政信箱:湖南省津市市襄阳街大同路50号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sswdcs@163.com


  中共津市市委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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