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津市市毛里湖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津市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6日至7月31日,津市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毛里湖镇8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9月15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毛里湖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刘士林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向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任成员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镇上下立场坚定、行动有力。镇党委将巡察反馈26个问题意见和刘士林同志代表镇党委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下发至各村(社区)党组织,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分解落实责任。镇党委根据巡察反馈的毛里湖镇村(社区)3个方面26个问题,研究讨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找准查实自身不足,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情况,形成了《毛里湖镇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村(社区)和完成时限,并按期上报市委巡察办审核,为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要求联点班子成员带领包村干部下到村居,组织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责任分解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形成专题整改报告交镇党委。

3.加强督促检查。要求镇纪委强化督导、推进落实,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采取跟踪督查、整改汇报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各村(社区)通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完善工作制度、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自主学习等方式积极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镇党委书记刘士林同志认真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截至11月30日,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基本完成整改9个,长期坚持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田家山村)环境卫生整治有欠缺。一是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12月租用田家山6组仓库进行湿沙加工烘干生产,该沙场运输、作业过程中扬尘问题突出,未得到有效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二是绿色存折执行不到位。田家山村绿色存折兑换点和垃圾分类回收屋已经限制,现堆放合作社购买水管等物资,未发挥效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田家山村目前已制定沙场降尘方案,增派专人负责沙场环境卫生监测,并与沙场经营者签订道路降尘协议,责令其购置2套专业设备用于洒水降尘;二是已清理规整好绿色存折兑换点和垃圾分类回收屋,更换爱卫协会会长,确保绿色存折、垃圾回收等环报工作正常运转;三是对分管环保与爱卫协会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提高认识。

2.(灯塔社区)履职尽责存薄弱环节。一是信访维稳有隐患。2018年,因三峡天然气管道钻孔装管施工,导致农户们下水田泥土上翻引发纠纷,社区多次协商对该水田进行恢复,至今未达成一致意见。二是集体经济发展有短板。2022年,灯塔社区引进市农业农村局冻库建设项目,投资较大,该冻库2022年年底建成,因电路设施建设未获批,至今未能投入使用。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任不合规。现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其中2人为片组长,且有1人兼任村保洁员,多笔环境卫生整治临时用工费用打入其账户。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镇村干部和常德市三峡燃气公司已就水田恢复问题和农户代表进行协商,虽暂未达成一致,但情况可控,短期内无上访隐患;二是社区冻库和电力部门对接后获批,已进行电路设施建设,目前冻库可正常投入使用;三是社区召开集体经济头脑风暴会议,讨论研究未来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四是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重新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明确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3.(青苗社区)债务化解不力。一是拖欠村民务工费。走访群众发现青苗社区拖欠村民务工费。经查,2020年社区进行环境整治,务工涉及43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仍拖欠大部分务工费。二是遗留问题引发信访。2016年以来,村民刘某某承接青苗社区多项工程,累计工程款未结清且社区未打欠条,刘某某多次到市、镇上访未果。直到2023年6月25日巡察组进驻后,青苗社区才与刘某某对完账并达成还款协议,约定15年内逐年还清欠款。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现有负债,建立负债还款方案,按计划逐步化解。二是持续发挥镇村两级矛盾调解功能,运用321工作法和“码”上帮工作方法,落实包保责任,及时摸排矛盾纠纷,消除信访隐患。

4.(中南村)履职尽责有短板。一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选任不规范。中南村现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人均为片组长,且兼任爱卫协会保洁员、临聘人员等职务,其中有1人于2022年5月还作为乙方承接村7组沟渠清淤工程。二是信访维稳存隐患。村民多次向村里反映9组与4组连接处道路末端未硬化问题,存在上访隐患。

整改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村民大会重新选任合规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选,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学习村务督委员会相关政策规定;二是针对9组与4组连接处道路末端未硬化问题已作出解释,本人表示理解支持,暂无上访隐患;三是针对基础设施新建和维护情况开展摸排,及时纳入明年工程计划。

5.(双坪村)履职尽责有短板。一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任不合规。双坪村现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三人均为片组长,其中两人既为村保洁员,又承包爱卫协会环境整治用工、早稻育秧等项目。二是信访维稳有隐患。双坪村部分群众因陈溪坪经营权问题,多次要求收回经营权,存在上访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村民大会重新选任合规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选,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政策规定;二是镇平安办、司法所、包村干部就经营权问题多次会谈协商,虽未达成一致,但目前暂无越级上访风险。

6.(清泉村)集体产业发展薄弱。一是产业发展单一。清泉村集体产业仅有古泉林场种植的40亩油茶产业,生长周期长、优势不明显、造血功能不足。二是油茶管护有隐患。2022年清泉村发展了40亩油茶产业,现交由本村油茶种植大户进行后期培护管理,但对管护费用、收入分成等事项未签订管护协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集体经济头脑风暴会议,落实2023年集体经济发展方案。今年10月来通过山林租赁、土地流转和扶贫项目分红实现集体经济进账;二是重新签订完善油茶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费用、收入分成等具体事项;三是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组织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

7.(清泉村)履职尽责不够到位。一是信访维稳存在隐患。清泉村村民多次上访反映安慈高速征拆对其拆迁补偿款太低,要求追加补偿款,存在信访隐患。二是非粮化、非农化工作落实有欠缺。清泉村现有上级交办的茶山、雷家塝、荒坵等图斑,至今未整改到位。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任不合规。清泉村现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有1人为片组长。四是部分道路建设有短板。清泉村村部至团木堰仍有4000米道路偏窄,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安慈高速征拆问题未达成一致,但总体可控,短期内无再度上访风险;二是耕地恢复图斑面积225亩,截至11月10日已整改验收190亩,剩余图斑可在年底前完成;三是召开村民大会重新选任合规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选,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政策规定;四是村部至团木堰道路硬化工程分两期完成,第一期村部至八方坪水库1600米已于9月完成施工,第二期八方坪至团木堰2400米已向市乡村振兴局申请,目前尚未批复。                                      

(二)关于聚焦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8.(田家山村)爱卫协会监管不到位。一是资金管理存廉洁风险。2022年,协会收取农户环境卫生费用,未入协会账目,直接以现金形式作为保洁工资发放。二是保洁员工资增长不合理。2021年、2022年存在保洁员保洁工作内容与工作量未发生变化,而工资增长幅度却为100%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收取农户环境卫生费用按照要求整改入账;二是核查2022年保洁员工资增长原因,因环保检查标准提高,除原有的村主要道路垃圾清扫、杂草和沟渠清理外,还要负责组级公路翻整绿化、打药除草等工作,工作量增大,经爱卫协会与保洁员本人协商后决定提高工资。今后田间山村将规范后续合同协议签订;三是针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强化爱卫协会监管和资金廉洁风险管理;四是健全爱卫协会管理制度,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

9.(田家山村)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签订合同不严谨。2020年1月列支田家山村12组道路维修、补碎石费用,合同中未明确工程量(长度);二是程序履行不到位。2020年1月列支农村改厕工程款,验收表“农户签字”栏均为一人签名。三是办公器材未入固定资产。2020年6月列支购买电脑费用,打印机未入固定资产账目。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清查项目合同工程量,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二是向农户核查2020年改厕情况,由农户签字确认验收;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强调工作纪律;四是当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已关闭,待系统开放后马上将2020年6月3列支电脑和打印机费用列入固定资产账目;五是清查村级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确保固定资产及时入账。

10.(中南村)财务管理不严格。一是救灾资金发放不规范。2020年1月列支2019年救灾资金。该笔资金采取村干部先行垫付发放后报账形式,且发放表中虽有领款人签字但未注明受灾原因,发放金额不等;二是报销租车费不严谨。2022年10月列支宣传租车费。租用车辆为村干部私人车辆,报销附件为自制明细表,且无租车台账、审批表。三是报销附件不完善。2021年3月列支2020年下半年“环境整治”劳务费。款项分别拨入3人账户,附件为自制用工明细表,领款人均未签字。四是合同签订不规范。中南村2022年1月列支2019年塘坝清淤工程款,合同中未明确7口塘坝具体位置和名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0年1月列支2019年救灾资金发放作出情况说明,查明受灾原因,补齐欠缺要素,完善救灾资金发放程序;二是针对违规租用村干部车辆作出情况说明,将未附入报账资料的租车台账、照片和审批表补充完整;三是核查环境整治劳务费发放情况,由领款人签字确认;四是明确2019年塘坝清淤工程7口塘坝具体位置和名称,规范合同内容;五是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学习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制度,增强规范意识。

11.(中南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租赁合同签订有漏洞。2022年4月8日中南村与津市市汇珍新能源公司签订“50MW”光伏项目土地租赁意向合同,约定租赁期为20年,未约定租金,且未约定意向诚意金的归属及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二是集体资产流失。2018年年底中南村购买2台机动三轮车用于垃圾回收,2019年3月其中一辆垃圾回收车被盗,下落不明。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中南村与汇珍公司租赁合同签订情况作出说明,签订意向合同后因项目未谈成未签订正式合同,且无法联系上汇珍公司,因此将诚意金上交集体经济,今后将严格合同内容的审核把关;二是针对机动三轮车被盗作出情况说明,失窃时已向派出所报警但至今仍未追回,且因合同签订时未界定赔偿责任,未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今后将进一步明确集体资产管理责任人,落实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三是组织村干部集体学习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四是对分管干部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学习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流程。

12.(中南村)爱卫协会管理存风险。一是临时用工工资报销不规范。协会2023年1月列支2022年环境卫生整治用工工资,该笔款项开票人及收款人为村干部张某,再由其转账支付。二是保洁员工资未直接打卡发放。2023年1月列支2022年保洁员工资款,该款项由协会账户打入村干部张某个人账户,再通过其个人账户转账支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爱卫协会账目开展自清自查,及时纠正临时用工工资报销和发放不规范的问题;二是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爱卫协会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工作纪律。

13.(灯塔社区)财务管理不严格。一是垃圾转运车用油管理不规范。如2022年8月列支4月-7月垃圾转运车油费,未附用油台账。二是附件不符合逻辑。2023年2月列支2022年春节安装彩灯费用,附件合同签订时间迟于实施结果时间,且销售方清单为自制,无销售方盖章。三是合同签订不规范。2022年10月列支苗木款,协议仅见所购苗木数量,未注明运送苗木栽植地点,且售货单未见收货人签字确认。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转运车用油台账,安排专人记录转运车用油明细;二是针对春节彩灯安装合同签订迟于施工时间进行情况说明,向彩灯安装销售方核实费用支出,由销售方盖章确认;三是结合村集体三资清理,规范合同内容和程序;四是组织村支两委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

14.(双坪村)项目与土地承包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承包不合规。2020年-2023年7月,双坪村实施的部分项目承包人为村干部直系亲属。如2021年先后承包双坪村4组、13组机耕道工程,1组沟渠硬化工程。二是合同签订不合理。2022年9月列支土地流转费,土地流转协议将双坪村11组、16组40亩土地以每年固定价格租赁给自强柑橘农民专业合作社,约定租赁期限为“永久租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调工作纪律;二是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组织村支两委集中学习;三是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合同内容,明确租赁期限;四是结合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及时针对问题项目合同开展自查自纠。

15.(双坪村)财务管理不严格。一是资金未打卡发放。如2021年7月列支一、二季度环境卫生小工款,均打入张某一人账户。二是白条列支。2021年11月列支早稻育秧软盘款,附件仅为签字收据一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环境卫生小公款未直接打卡发放作出情况说明,责令爱卫协会今后严格按照程序打卡发放;二是向当事人核实早稻育秧软盘款情况,补齐报销附件;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村支两委干部集中学习。

16.(清泉村)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未实行打卡发放。2020年5月列支2019年环境卫生、公路扫障务工人员95人(次)工资,四个季度资金分别打入四个组长的个人账户,且工资发放表无领款人签字。二是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清泉村2018年2月沈某借村部建设工程款,至巡察进驻尚未清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资金打入四个组长账户未直接发放给务工人员进行情况说明,向公路扫障务工人员核实资金发放情况,由其签字确认;二是就沈某借款还款情况作出情况说明,已和上级财政部门协调清除往来账款;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村支两委集中学习。

17.(青苗社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严格。一是发包程序不合规。2023年1月,居支两委将所属原大桥居委会村部、沙滩小屋、水上乐园对外租赁,(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无征求居民意见及上报审批资料,也无相关会议研究记录。二是合同签订不严肃。2023年1月,居支两委仅凭口头协议发包给村民杨某等4人养殖水面41亩,承包期1年。2023年6月在全市组织的农村三资清理时,才补签书面合同。三是租金收缴不及时。青苗社区2023年1月1日将原大桥居委会村部、沙滩小屋、水上乐园对外租赁,合同约定每年6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赁租金,截至6月30日,3份合同的租赁租金均未收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大桥居委会村部、沙滩小屋、水上乐园发包情况进行核查,责令居支两委今后严格遵守发包程序;二是结合三资清理工作,及时就问题项目、合同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发包程序和合同签订;三是针对租金收缴不及时作出情况说明,现原大桥居委会村部、沙滩小屋、水上乐园租赁资金已全部收缴到位;四是健全三资管理制度,组织居支两委集中学习;五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8.(青苗社区)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报账附件不规范。2020年1月支付移民小区至青苗六组公路铺装碎石工程款,所附合同内容无公路长度,且预算申报表中无领导审批意见。二是普通收据入账。2021年12月驻村工作队房屋租赁款、2022年7月贫困教育助学金、2022年8月贫困户房屋购置款等多项支出用普通收据入账。三是应收款长期未清理。2019年社区干部借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四是村务支出在协会报账。爱卫协会2022年9月列支社区早稻旋耕机复垦使用费。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移民小区至青苗六组公路铺装碎石工程建设情况,补齐报账要素;二是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普通收据入账进行情况说明,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再度发生此类问题;三是明确社区往来账明细,制定往来账清理计划逐步化解,目前已化解部分往来款;四是爱卫协会2022年9月列支款项退还到协会账户;五是建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居支两委干部集中学习。

19.(荣台社区)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往来款长期未清理。2022年往来账中应付个人“刘某待查”,至今仍在挂账,没有及时清理。二是票据使用不合规。2021至2022年有9个月的垃圾清运费,均用普通收据入账,未使用正规社会团体收据。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刘某挂账作出情况说明,进一步明确社区往来账明细,制定往来账清理计划逐步化解消除;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居支两委集中学习;三是对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责令其今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程序规范票据使用。                                                                   20.(荣台社区)协会管理不规范。一是多张发票报销无负责人签字。2021年11月报销世园环保公司6、7、8月垃圾清运费、2022年9月报销刘某垃圾清运费,发票上均无负责人签字。二是超权限签订合同。2022年2月1日,荣台社区以荣台社区爱卫协会的名义,与刘某签订毛里湖镇保河堤集镇2022年垃圾清运、中转站管护服务承包合同,承包项目设计全集镇清扫及保河堤片9个村垃圾清运箱的清运工作,签订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内容超出荣台社区爱卫协会的经营范围,且无任何专题研究会议记录。三是费用支出不合理。2021年,荣台社区将除杂管护工程承包给周某,协议要求每个月周某元需按标准对辖区范围进行除杂扫障1次。查阅账本支出,除合同金额外,社区2021年给周某又支付扫障规整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刘某垃圾清运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责令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报账程序进行报账;二是针对超权限签订合同作出情况说明,明确爱卫协会职责范围,重新以毛里湖镇政府名义与刘某签订垃圾清运、中转站管护服务承包合同;三是针对周某扫障规整费增加作出情况说明,明确具体工程量和费用支出;四是建立健全爱卫协会管理制度,组织居支两委集中学习。

21.(罗家台社区)服务群众作为不够。走访发现,社区对群众关切的问题推动处置不及时,村民多次反映村道照明设施、道路硬化贯通、村道安全隐患等问题,社区均未及时解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一是贯彻落实“五个到户”“码上帮”工作方法,组织村组干部下村入户收集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二是通过向上争资和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社区2组道路硬化工程于今年10月施工完成;三是3组、4组道路拓宽和2组堰塘硬化工程已纳入2024年申报计划,待审批通过后即可开始施工。

22.(田家山村)合作社管理不规范。一是集体经济发展效益不佳。2018年田家山村正式成立湘丰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发展1000余亩柑橘产业集体经济,至今未实现分红。二是账目建立不完善。合作社2018年-2022年未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且无合作社成员权益变动表。三是财务报销不规范。合作社存在无附件报销、报销附件不齐全、违规使用复印票据报销的情况。如合作社90%以上报销发票与收据为复印件,且大部分附件为普通收据;2022年12月列支湖南湘佳橘友农业有限公司化肥款,无附件。四是违规兼职取酬。合作社2018年-2022年的工资表体现每年支付合作社法人郭某工资。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合作社账目已从会计公司取回归档,总账、明细账和权益变动表均已补齐;二是补齐合作社报账要素,严格规范合作社账目报销程序;三是针对郭某违规兼职报酬作出情况说明,因合作社经营效益不佳,并未产生分红,也未支付郭某工资,现合作社已申请会计公司更正取消。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

23.(罗家台社区)居支两委结构不优。2021年9月社区成立至今,居支两委成员仅支部书记1人为正式党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现有4名社区干部于2023年5月为入党积极分子,现正按照培养计划履行入党程序;二是加强社区“123”后备干部培养,吸收优秀社区干部入党。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灯塔社区)水利设施维护有弱项。灯塔社区9组桔子山和10组范家山机埠年久失修,已不能正常运转,2022年因干旱造成6、9、10组近400多亩水田无灌溉水源,导致大部分水田抛荒或栽种橘树等作物。

整改情况: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灯塔社区9组桔子山机埠和6、9、10、11组提灌机埠已于2022年10月申报乡村振兴项目,因资金缺口较大,市乡村振兴局未同意批复,下一步计划通过更多渠道筹措资金;二是灯塔社区自本轮巡察以来,共完成水利设施维护工程2项,10月份向上争资完成2组小水源堰塘清淤和硬化工程,11月份自筹完成3组沟渠恢复工程。

2.(双坪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弱项。一是机埠建设不到位。双坪村7组至今未建机埠,农田生产灌溉用水不足,群众多次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二是沟渠建设有欠缺。双坪村14组1100米沟渠于2008年土地平整后,至今未整修,现已杂草丛生、淤泥堆积,导致沟渠堵塞严重,已不能满足周边群众农田灌溉需求,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7组机埠新建项目已进行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暂未得到批复,14组沟渠清淤硬化等工程现已纳入旱改水项目中,预计明年3月-6月开工。二是针对需要新建和整修的机埠沟渠开展摸排,于2023年10月将双坪村1组、11组沟渠硬化、6组堰塘清淤硬化、4组机埠新建工程申报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暂未得到批复。

3.(荣台社区)为民服务有欠缺。走访发现,12组村民多次向社区反映道路硬化、沟渠疏通、涵管修复3个问题,社区均以经费不足为由,未予解决,导致居民出行不便,甚至是农作物绝收等情况长期不能解决。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五个到户”“码上帮”工作方法,组织村组干部下村入户收集群众意见;二是针对12组沟渠疏通和涵管修复项目已向市水利局提出申请,待资金到位后即开始施工,道路硬化工程目前因老屋旱改水项目影响,预计推迟到明年才能进行施工。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毛里湖镇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不定期“回头看”督查,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反弹的事项,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对需要较长时问整改的事项,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镇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这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一次契机,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对这次巡察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深入研究关键环节、漏洞空子,对症下药、靶向治疗,从制度层面破解问题、堵塞漏洞,形成管人管事管权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毛里湖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51349;电子信箱:mlh4251349@126.com。

 

 

中共津市市毛里湖镇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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