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津市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党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整改工作。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四是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1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自身问题,抓好整改提升。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工作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在每月工作例会上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截至3月31日,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长期坚持1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

1.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津市市司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安排方案》,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二是对市委经济工作会、常德市司法局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开展提供方向引导;三是局党组专题研究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了班子分工,提高了工作协调性、效率性。

2.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程序不严格问题,一是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对镇街、村(社区)调解卷宗的指导,督促好调解员严格按要求制作调解卷宗,提高规范化意识,确保调解卷宗规范性;二是严格审核。按照《津市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由案卷评查工作组仔细审核调解卷宗、进行随机抽查回访,并联合财政局共同审核签发“以奖代补”资金发放表,谨防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同案重复发放法援资金问题,已建立《津市市法律援助补贴发放管理制度》,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法律援助经费发放标准。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津市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更好开展;二是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今年已进行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一次;三是制定《津市市司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安排方案》《津市市司法局2023年度干部学习教育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活动。今年来,已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交流研讨3次;四是每月开展一次督查,确保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落实,提高全局干部政治站位和政治理论素质。

(二)反馈问题:为民服务担当尽责打折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

1.对二级机构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公证费用减免审批制度,实行两级审批制,先由公证处负责人审批,再由分管领导批示通过;二是进一步规范公证费的收缴,建立符合当下实际的公证费收缴制度,收缴人员由临聘人员变更为在编人员,公证收费当日账当日结;三是分管领导与公证处负责人及公证费收缴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2.法援律师监管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执业纪律,要求法律服务所加强管理。制定《津市市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投诉处理制度》,以制度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自律,明确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二是畅通受援人投诉渠道,在法律援助中心公示投诉电话和方式,设立投诉意见箱,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零投诉。

3.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和下属二级机构、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相关规定和标准重新配备办公用房。取消抽(借)调人员办公用房,有两处办公用房的人员以经常办公地为准,取消其他办公用房;二是对全局进行办公用房规定相关培训,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纪律意识。

4.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津市市司法局2023年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程序;二是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由办公室主任对加油进行管理并在油卡登记台账登记;三是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保养,需修理或保养的,由办公室主任检查后,车辆使用人填写维修或保养单,经审核签字后,到指定地点进行修理或保养(特殊情况除外)。修理或保养费用由车辆使用人结算,局统一报销。私自修理或保养及不到指定地点修理或保养的,费用自付,不予报销。

5.违规发放奖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立行立改,相关人员已将违规发放的奖金退回;二是党组会专题研究《津市市司法局2023年工作制度》,对计财装备、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进行修改完善。

(三)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强化党的建设不够深入

1.党组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全体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教育、化解矛盾,提升班子整体团结性;扎实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武器,强化整改落实;二是制定完善《津市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依规办事;三是制定《津市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局班子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分工的通知》,优化班子分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

2.发展党员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19年以来所有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清查,将入党材料有问题的进行了修改,补齐了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和6名同志的党员发展纪实手册;二是完善党员档案登记台账,做好党员档案集中保管工作。

3.在职党员未按比例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1-10月党费进行核算,统计党费补缴明细,收缴欠缴党费上交津市市委组织部党费收纳账户;二是2月进行党员党费标准调整,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了2023年共产党员交纳党费明细报告单。

4.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津市市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方案》,规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法援资金、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公证处收费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二是更换印鉴,修改完善《津市市司法局2023年工作制度》,规范财经纪律。

(四)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持不到位。二是报支发票与商店经营范围不符问题出现反弹。三是公务接待费用和陪同人员仍有超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中共津市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党组会上,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对家家乐超市和陈克友餐馆的发票及接待人员进行调查和情况说明,分管财务领导与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三是东安县政协及司法局来津市学习交流工作接待超标,相关人员已对超标部分进行退回;四是组织全体干部对公务接待制度进行学习,分管领导与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选人用人有差距

一是违规增设股室。二是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三是人员配备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股室名称和挂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已将违规增设的股室撤销,涉及的相关文件进行修改;二是对干部证件进行清理收集,与违规出国(境)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同时,制定《津市市司法局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制度》,对全局干部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相关制度培训,提高干部思想意识;三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接,202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上报5名招考计划,最终核准3名;为司法所聘请社区书记等作为人民调解员,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四是制定《津市市司法局人才培养提升计划》,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和岗位交流,提升干警培训力度,为全局人员配备做好长远规划。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司法局党组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局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1.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意识形态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2.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坚决落实忠诚、为民、崇法、担当的湖南司法行政精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为平安津市、法治津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13420;电子邮箱:jinshisfj@163.com。

 


                                                                                   中共津市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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