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11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城管局党组于2023年1月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逐条解读,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主要负责人对下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党组成员对照责任分工,主持和督导各部门整改工作。2023年2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进行了认领,查找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了党组会议、巡察整改部署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晰任务、压实责任,推动全局齐心协力抓整改。带头抓学习、建机制、压责任、促整改,推动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持续走深走实。对重点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推进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截止4月20日,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个问题已完成12个,未完成1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个别工作要求不够深入,学用结合有差距

1.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份政工股制定了《2023年城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按照学习安排,已于1月10日、2月9日、3月13日分别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3次,并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二是按照《2023年学习工作方案》,分别于1月18日、4月11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党章党规,2月6日局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讨论,从2月份起,由局办公室牵头,在学习微信群城管工作群推出《每周一学》微报刊,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目前已推出了12期。三是3月初制定了《市城管局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3月7日,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会上学习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通知,对当前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规避执法过程中可能引发的负面舆论进行了研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以一把手谈话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谈话分管中层骨干等方式,认真开展两同时谈话36人次,谈话有记录、有台账,通过谈话及时掌握领导干部思想状态,确保苗头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

2.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城市绿化行政处罚流程制度》和《城市绿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表》,目前审批工作全部通过线上办理。二是将环卫处、澧水大桥纳入风险防控范围,建立了风险防控台账,定期听取二级机构工作情况汇报。

(二)服务为民宗旨意识不够坚定,增强基层治理实效不明显

1.城管规范执法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建立了驻队律师逢案必审制度,强化了执法监督程序二是关于执法大队支部书记刘士贵在执法过程中与群众产生纠纷,发生肢体接触的问题,局党组已对刘仕贵同志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关于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吴涛在执法过程中未按规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问题,2022年5月17日市纪委已对吴涛同志进行了函询,吴涛同志对情况进行了说明。定期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授课在单位三楼和四楼开辟每周一学黑板报,主要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学习,同时要求所有一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局考核办每日对执法情况进行督促督查,确保了执法过程的规范公正。

2.推进为民服务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流动摊贩便民疏导点治理工作方案》,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加强流动摊贩的管理,发放《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5000份;根据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店外店取缔原则开展集中整治,同时根据便民需求,报请城市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设置临时疏导点,对流动摊点进行固化。二是中海油充电站因绿化遮挡致使进站道路不明确的问题。目前我局绿化园林服务中心已安排人员对中海油充电站绿化遮挡部分进行修剪,确保了进站道路明确。三是已督促5大碗餐馆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对全市三灶头餐馆进行巡查,建立工作台账。

3.业务开展谋划欠科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谋划,前瞻性部署工作。做好绿化年度维护计划和维护费用预算。细化每个月度绿化维护计划,确保维修工作步骤有力衔接,工作内容不重复。二是加强业务监管,确保维护工作保质保量。聘请专业较强的绿化维护公司合作,严把维护合同关,做好事中监管,事后复检,确保维护质量。三是城管局执法大队建立了牛皮癣清理台账,加强对第三方清理公司监督考核,确保日常清理效果。

4.便民费用收支存在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环卫处对养老院违规收取的8100元垃圾处理费用已全部退回津市康乐年华养老院(津市市养老服务中心已经与津市康乐年华养老院合并)。二是环卫处重新核实了信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人员情况,严格执行经费核算,依据《环卫市场化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重点对人员工资及福利等各类费用支出进行严格考核。

(三)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不足

1.党建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支部2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按要求补齐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并对缺失的党建工作资料进行完善。二是加强退休党员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和跟踪查询台账,节假日不定期对老党员开展上门走访活动,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今年已为3名退休党员上门送达政治生日贺卡。

2.全面从严治党浅表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更新了《廉政风险管控工作方案》,将澧水大桥管理所、环卫处及城乡垃圾管理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目录。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今年一季度已经开展了1次党风廉政教育。

3.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有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装备股对2019年度支出缺少的原始附件资料已按要求补充完善。二是户外立柱电子屏维修费方面收集了常德宏创与津市津友签订的相关业务委托书;澧水大桥桥梁维修加固和护栏升级改造项目方面由湖南方德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重新出具了澧水大桥桥梁维修加固和护栏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结合局新址搬迁,组织对局固定资产清查,并根据《津市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资产管理和处置,对2021年6月园林绿化中心采购的20KW发电机组重新纳入了固定资产台账管理。

4.风险防范规定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两项费用支付局党组重新进行了会议研究,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议事程序执行,并对照要求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局工会对2020年工会春游活动超出部分费用2798.4元,现已经退回局工会账户。

5. 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城管局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确保程序合规。二是2019年转隶未到我单位上班的郑思源、王先峰两名同志住建局已经按照组织部门借调规定办理了相关借调手续,并报我局政工股备案。

6. 内部管理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法制监督考核股修订了《城管局内部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制度,在局机关和处罚中心分别安装指纹打卡机,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考勤管理,对人员的日常请假外出建立相关台账。二是政工股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出入境管理,对2021年新招录人员罗琳琳的港澳通行证进行了统一保管,并建立台账,确定专人负责,规范全局人员证件管理。三是局党组对车辆维修经办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完善单位《车辆保养和维修》管理制度,落实城管局执法车辆维修、保养申报和层级审批制度,明确由办公室主任欧阳超雄同志专门负责车辆维修管理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局纪检专干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环卫处制定《车辆维修及物资采购规范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车辆维修及物资采购规范流程并执行到位,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及流程进行车辆维修及物资的采购。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个别工作要求不够深入,学用结合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和上级精神成效不明显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市民投诉处理情况明细表》和《餐饮油烟巡查台账》,加大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的宣传和巡查力度,规范广场舞活动时间,重点时段(晚上6点—8点)安排专人值守;发挥生产街大型零担市场和临时安置点作用,对街面所有流动摊点进行合理疏导。二是由于工改系统上没有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验收选项,所以导致无法行使绿化验收职能。目前绿化工程及绿化附属工程的监管及验收仍在住建局,且部分绿化工程验收现在仍由住建局签字验收。我局暂未行使此职能。三是制定《城管局宣传学习方案》,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晰了宣传责任人,利用办公楼电子屏和宣传栏宣传清廉津市建设相关内容,今年已经开展了1次清廉津市建设主题党日活动。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强化主体责任

局党组始终担负巡察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各责任部门、股室根据整改任务分工,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使反馈问题见人、见事、见结果。

(二)狠抓考核问责

严明政治纪律,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城管局党组将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所属单位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检验,纳入2023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三)完善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完善日常管理,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要抓好建章立制,把制度落实到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

(四)促进成果转化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同时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深挖细查,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自查自纠,通堵点解难点,统筹推进各项职能职责落地见效,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积极开拓创新、推动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25169;电子邮箱:hnjscgj@163.com。

 

 

                                                                      中共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3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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