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五方联审” 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关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本轮巡察发现你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六有’标准落实整改,整改过程记录不详实……” 7月9日,津市市纪委监委驻津市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联审意见表上签署整改意见。

为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实效,津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合监督力量,建立由津市市纪委监委、津市市委组织部、津市市委宣传部、津市市委巡察办、津市市委巡察组组成的“五方联审”工作机制。通过制定《津市市巡察整改工作联合审核制度》,明确各方工作职责,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联审会议形式,对被巡察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情况进行联合“把脉会诊”。通过逐项审核、层层筛选,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与事实不符,以情况说明代替整改等问题,严格退单责成“回炉”,切实把好巡察整改质量关。

据悉,此次“五方联审”共审核把关215个具体问题,发现佐证资料不完善、资料整理不规范和整改不彻底等问题28个,提出会审意见建议52条。(市委巡察办  余慧、沈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