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部署】强化巡中督导 提升巡察监督质量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2-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巡察组要严格落实好本次会议有关要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查找问题要再聚焦、巡察标准要再提高、队伍素质要再加强......”近日,津市市委第九轮巡察中期汇报会召开,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佘斌在会上要求。

2020年以来,津市市委巡察机构探索实行巡察工作“面对面互动交流”“点对点逐一解答”等系列创新举措,着力加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的联系指导和管理监督,全市巡察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据悉,该市在2020年巡察工作中,进行巡察中期指导3次,听取阶段工作汇报5次,向巡察组提出有关意见建议20余条,第七轮常规巡察发现 “三个聚焦”问题153个,线索23条。

“点对点”现场督导,及时把关纠偏。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轮定点联系1-2家被巡察单位,巡中扎实开展督促指导。自第九轮巡察起,巡察组组长定期向联点领导汇报组内工作,进一步压实组内第一责任人责任,联点领导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等形式,帮助巡察组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强化协调联络,积极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交流,提升全力配合政治巡察的思想认识,为巡察组更好开展下阶段工作指明了方向,补齐了短板。

“面对面”汇报点评,传导责任压力。探索实行巡察“双周+中期”汇报机制,自第七轮巡察起,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巡察中期调度会,分别听取各巡察组情况汇报,并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会诊”点评,督促巡察组深查细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职情况,倒排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巡察方案开展工作,有效传导责任和压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同步提升巡察干部问题归类及处理等综合能力,为高质量撰写巡察报告,精准绘好领导班子“政治”画像打下坚实基础。

“一对一”追踪问效,提升巡察能力。市委巡察办切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指导各巡察组根据省委巡视办来津指导督导反馈意见,结合组内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5条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确保整改责任到人到岗,并明确由专人负责收集各巡察组每日工作进度,确保集中巡察结束前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将上级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尤其是涉及被巡察单位业务、政策方面资料,第一时间反馈到巡察组,确保信息资源及时共享,不断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下一步,我们要持续加大对巡中督导的力度和频率,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巡察格局,不断推动我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津市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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