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部署】“三个加法”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经了解,基层党组织每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优秀率一般不超过党员总人数的1/3。”

“工会会员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时,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慰问金。”

日前,在津市市委巡察组组内会务上,第三巡察组组员对巡察过程中各自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津市市委巡察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察业务提升、方式方法、整改效果等方面的问题,利用“三个加法”,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工作日志+办组例会”,推进巡学“两不误”。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巡察组成员实事求是记录每日工作情况,按照“一周一研判”原则,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集体研究讨论。依托组务会会议,强化成员业务知识学习,认真落实好每周“一梳理、一小结、一部署”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大组间“双周调度会”工作制度,坚持在“巡”中学,在“学”中巡,做到巡学结合“两不误”,不断总结和探索工作方法,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从而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优化流程+群众路线”,确保巡察“接地气”。将巡察组每名成员按照各自擅长制定分工安排,进一步提高台账查阅和谈话的日常工作效率。“多合一”整合资源,前往乡镇、街道、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实地走访时,多方位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涉及到的问题,防止巡察工作形式化、重复化。此外,巡察组积极深入基层一线,走到群众身边,通过巡察传导解决基层群众诉求的责任和压力,巡察的震慑效应彰显。据统计,第七轮巡察共走访接待群众60余人次,查勘重点项目、园区企业现场17个,反馈涉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5类。

“问题导向+强化责任”,力争整改“见实效”。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紧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责职能,严核细查,做到问题线索见人见事见细节。同时,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对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政治画像,做到既客观全面,又彰显个性,为我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评价使用干部提供更具有说服力的参考依据。坚持反馈面向被巡察单位及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双通报”制度,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其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截止目前,津市市委先后开展了8轮常规巡察,2轮专项巡察,涉及68个市直部门、9个乡镇(街道)、50个村(社区)党组织,共计发现问题1428个,移交线索175条,清缴资金64万余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30余个,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津市市委巡察办  王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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