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部署】坚持“巡”“改”并进 提升巡察质效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开展常规巡察6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轮以及市县交叉巡察1轮,巡察党组织61个,发现问题1084个、线索152条,推动纪检监察部门查处30人,整改建章立制5个,清退、追缴违纪违法所得64万余元……这是自2017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我市交出的工作答卷,体现了市委巡察机构精准发现问题、抓实巡察整改、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

据了解,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巡察机构始终坚定政治站位,综合运用“六步法”对重点对象、疑点问题进行“深度会诊”,即通过“听对象座谈、“查”原始资料、“看”实物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里、“寻”蛛丝马迹,确保巡“深”察“实”。针对县域小,人头熟,被巡察单位点多、线长、面广等实际情况,采取了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执行公务回避、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督查等办法,有效地破解了“熟人社会”干扰难题。同时,不断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将抽调参与巡察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纳入到巡察机构,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为市委选人用人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在深化开展政治巡察的同时,该市还坚持“巡”“改”并重,坚持把巡察成果运用作为解决突出问题、实现标本兼治的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强化“两个责任”抓反馈、抓整改、抓督查。

创新方式,强震慑。一轮巡察结束后,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巡察反馈意见纳入到民主生活会,将问题条条分解、件件剖析,会后将整改责任细化清单向巡察办报备,确保整改到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巡察结果在党内公开并同步通过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公示,不断提升巡察震慑效应。

持续跟进,促整改。认真梳理巡察过程中发现的个性与共性问题,对可立行立改的共性问题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对因体制机制原因形成的个性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标本兼治,杜绝问题反复出现。并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纳入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和组织部门督查重点,形成监督整改合力。

严肃问责,固成果。巡察办针对整改质量,统筹安排集中督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被巡察党组织予以追责问责。近期,对上一轮常规巡察的8家单位开展了整改监督,指出资料不完善、整改不充分等问题5个,切实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担起主体责任,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目前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126个,已完成整改121个,完成率达96.0%。

“问题是导向,整改是目的。”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一项一项“挂账”,限期办结“销号”,强化日常调度,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市委巡察办 王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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