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部署】“432”工作法 助推巡察提质增效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大伯,您对应该享受的住房补贴政策了解么?保障性住房安置到位了没?”这是目前正在开展的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与百姓面对面详谈了解情况的一幕。

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市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巡察全覆盖为抓手,着力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和群众基础。

围绕四项措施,筑牢巡察“责任堤坝”。市委巡察办采取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压实责任和严格考评四项措施,从严磨砺巡察“利剑”。认真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巡前签订《巡察工作保密责任书》和巡后《个人清退及“零持有”巡察资料报告》,进一步树牢纪律意识。同时联合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不定期对组内工作展开检查,强化业务督导。通过定期召开巡察组双周工作会议和中期调度会议,进一步传导压力、统筹进度。并从第五轮巡察开始,将抽调半年以上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纳入到巡察机构,由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对其日常表现给予评价,巡察办进行审核把关,为我市选拔优秀干部提供有效参考。

落实三个聚焦,放大巡察“叠加效应”。市委各巡察组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职能特点,紧扣中央巡视办最新下发的“三个聚焦”政治巡察重点,抓牢“关键少数”,紧盯“关键领域”,瞄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将三大攻坚、扫黑除恶、民生福祉等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同时,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突出问题,及时发出《立行立改整改建议书》,列好问题详细清单,限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要求,趁热打铁增强巡察时效性。截止目前,正在开展的第七轮常规巡察立行立改问题12个,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督促其长期整改有序推进,确保巡察整改“见底清零”。

突出两个重点,提高巡察“监督实效”。将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作为推深做实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不同板块、对象、任务,通过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加大“回头看”力度,探索开展交叉巡察、“大组+小组”联动巡察和“板块化”“清单式”巡察等方式,切实将巡察利剑直插到基层,真正做到“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组就跟进到哪里”。同时,持续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实实在在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截止目前,我市已对69个单位党组织以及50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政治体检”, 发现各类问题1236个,其中反馈问题1084个,移交线索152条,整改完成1051个,整改完成率达97%,累计清缴资金64万余元。

“巡察不是‘一阵风’,不能‘雨过地皮干’。”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指出,“巡察组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动真碰硬,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后若频频发生问题,还要倒追巡察组监督不力责任,形成长效震慑,要让基层巡察充分彰显党之利剑、国之利器的重大作用。”(市委巡察办 王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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