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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第九轮巡察单位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津市市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1124日至20211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津市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39 日向津市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思想上重视有高度。津市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最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靠前指挥调度,督导整改落实。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党委扩大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原因、仔细查找症结,研究整改措施。各二层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自觉对号入座,快速推动落实。

(二)在行动上执行有力度。一是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并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二是充分认识到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局属各单位对认领的问题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彻底整改,形成整改回复,佐证材料,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后报巡察整改办公室。三是多次向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请示汇报,主动寻求指导帮助,领会精神,积极抓好整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长期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执行上级决策有差距

1.政治学习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13日下发津市公安督察通报,对学习心得网络抄袭的党员干部予以全局通报批评。二是制定《2021年度津市市公安局绩效评估办法》,将政治学习心得体会的撰写纳入民警日常工作考核和年底绩效评估考核。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和研讨交流,要求全局民警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由教育整顿办、政工室对民警撰写的心得体会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通报,确保政治学习不流于形式。

2.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津市市公安局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制定《2021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表》,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4月11日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势进行了专题学习。三是制定《津市市公安局2021年度“津警夜校”学习计划》,并于5月24日晚上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四是制定《2021年度津市市公安局绩效评估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工作中。

3.执行上级决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看守所警务公开系统已于2021年3月12日启用。二是2021年2月市人民政府已将看守所监控系统改造问题纳入2021年智慧城市改造项目并拨付专项资金,待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实施改造。三是由治安大队联合各乡镇派出所对乡村旅馆业进行全面摸排,现符合条件的21家乡村旅馆已全部安装了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执法行为欠规范

4.下属机构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看守所于4月组织全所监管民警再次学习了《关于重申被监管人员消费管理的通知》、《全省看守所在押人员“四统一”规范(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看守所执法细则,进一步重申纪律,规范在押人员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津市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涉案财务管理,明确涉案财物统一保管、专人保管,设置专门的管理区域,确保管办分离。针对嘉山派出所、毛里湖派出所直接保管的涉案财物,已建好台账并移交局警务保障室统一管理。三是对2015-2019年取保候审保证金超期未退还金额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各办案单位在网上生成退还文书,同时及时办理退还手续。四是对超期未退还保证金的各办案单位下发局长督办令,限定于2021年5月8日前依法退还,由法制室和警保室强化督促落实。

5.执法监督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单位对文书出现的错误用校正章进行修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二是法制室加强对民警的办案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对办案民警日常上报的各类文书严格审核,对执法中出现错误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绩效考核。

6.案件处理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组织办案民警进行业务知识学习,会商研讨在侦案件。二是针对我局办理的“断卡”案件,分管局领导组织刑侦大队、法制室及各派出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进行案件研讨,并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办理指导。三是汪家桥派出所已对该场所进行走访调查,并对社区治安主任进行询问,现该场所已经关闭,群众未有举报信息。四是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在微信工作群中及时通报巡查情况。

(三)执行财经法规不严格,风险管控不到位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情况说明:2017年民警执法档案积分奖励系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发放(见相关文件),《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档案积分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执法档案积分的经济奖励办法。我局按要求制定了《津市市公安局执法档案积分结果运用办法》,并按照该实施办法发放费用,但是该笔费用而是作为工作经费发放到了各二层单位的账户,并未发放到民警个人手中,2018年已按出台的财政规定及时停止发放。今后所有奖励等均严格按照财政制度规范发放,避免出现违规发放奖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了2017年以来公务接待财务凭证和工会财务凭证,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将老干经费纳入行政账户管理,明确规定工作餐、活动餐不能饮酒。三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021年7月19日,在津警夜校上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内勤和报账员对财务制度、公务接待等相关政策进行集中学习。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工会实际情况,成立经济审查委员会,分别从局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抽调了三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兼任委员,进一步完善我局工会财务收支预算、支出监督机制。二是组织工会财务人员重新核算会费标准,从今年开始按照每月工资收入0.5%的标准缴纳会费,对工会会员进行归档,将门卫等临聘人员纳入工会管理,缴纳会费,享受工会福利,并补缴了2019-2020年二年的会费。三在押人员给养费由局里统一核算,看守所严格按照在押人员实际天数进行报销,并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存在的结余通过开具非税票据上缴国库。四是进一步规范相关账务处理,将巡防大队人员工资收支记入我局收入与支出,如实反映收支情况。五是全面清查报销凭证,对于重复报销、超额报销的费用全部予以清退。六是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每月由警务保障室核实实际用餐情况后再进行报销,杜绝食堂重复报销餐补的情况。七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局属各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强化专业素质,提升理论政策水平。

9.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警务保障室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二是已将金鱼岭派出所批量购置的空调及年初购置的办公家具按照要求计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三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盘点、管理工作。

10.负债风险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此项问题,明确警务保障室为责任单位,将明细下发给局属相关单位进行核查,消化隐形负债。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局财务管理,规范报账、支出程序,确保不再出现新的隐形负债。

11.基建项目建设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毛里湖派出所设计费用在财政预算评审中予以扣除。二是警务保障室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基建项目管理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对负责基建项目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及业务交流,提升业务素质,减少工作失误。

(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欠规范

12.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元月,局党委会就监所医疗专业化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电子卖场形式),由津市市公安局重新与津市中医院签订医疗协议及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021年3月9日,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2021年度的医疗服务协议,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二是重新修订完善《津市市公安局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

13.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党支部上半年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限时完成整改。二是每月25日在智慧党建系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支部在局绩效评估中予以扣分。三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开展工作,严格审核党员发展纪实手册,今年新发展的党员10人,新增入党申请人8人,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人均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纪实手册均通过了组织部的审查。四是政工室自4月起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及时与各支部沟通交流,加强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

14.    选人用人工作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津市市公安局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政工室人事管理人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5月31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整合快警大队、巡防大队成立特巡警大队(已由编办批准),办公地点定在原汪家桥派出所。三是经党委会研究,调整法制室副职岗位,按照编办三定方案规定,仅保留一个副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按照2020年津市市委常委会14号会议纪要向市编办请示增设配备两个副职职位。四是及时向市委请示干部岗位调整问题,因当时正处于换届、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不适合调整干部,待换届、教育整顿活动之后逐步解决干部长期未轮岗的问题。年初制定交流计划,加大民警交流轮岗力度。五是严格执行《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要求,从今年开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常德市人社局、常德市公安局审核备案。完善辅警招聘体系,与津市市人社局共同完成招聘工作。六是政工室下发督促通知,已基本完成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缺项的补充完善工作,同时加强对新警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确保档案完整。

(五)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5.    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津警夜校培训计划,加强对民警的办案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将各办案单位的执法质量纳入绩效考核,并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抓好长效常态管理。二是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英模教育、廉政教育等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警示教育。三是建立“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战时表彰慰问“、”十佳民警“、”一优一先“等表彰机制,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民警干事创业有激情,营造警营担当作为的氛围。四是组织召开涉黑涉恶线索未及时办结问题的专题调度会,全面清查线索办理情况,并完成办结。五是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会商制度,通过法制、局扫黑办对线索核查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督导,下发线索督办函,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办结。

16.交办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五名公安编制人员借调市委政法委的问题,二月份已将三名相关同志的编制调离公安,两名同志回公安局工作。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制度,确保不再出现局编制人员外调任职情况。二是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挂账未归还人员提起诉讼,利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对于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情况,作为坏账损失进行处理。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我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局党委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严字当头、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的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局民警、职工、辅警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纪刚性约束,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执纪。

(二)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继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制,确保“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契机,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完善责任考评机制,加强责任追究。

(四)建章立制,深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与现实形势要求不相符、有冲突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整改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关键,深化督促检查考核问责。

津市市公安局将以巡察整改为突破口,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巡察反馈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通过抓巡察整改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通过强化队伍管理来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更高质量发展,通过公安工作实效来检验教育整顿工作成效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40319;电子邮箱:jssgajzhzx@126

 

中共津市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918

 

 

 

 

 

 

 

中共津市市招商促进事务中心机关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1124日至1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招商促进事务中心机关支部进行了巡察。2021226日,市委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中心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中心党支部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心全体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部室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1.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226日晚,中心支部书记李晓明主持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将落实主体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中心主任李晓明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主任曾嵘、张翔任副组长,各部室干部为整改具体责任人的三级责任体系,形成了党支部书记抓统筹、分管副主任抓指导、责任部室抓落实的三级工作网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由张翔任办公室主任、王力琴为联络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从严从实开展整改工作。31日,中心全体干部会议,专题研究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并就整改任务进行分工并书面交办。310日,中心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方案以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为依据,结合中心实际,共确立411项整改任务,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做到了一一对应,并形成了《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清单》,以清单化推进手段,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整改时限,要求责任部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3.分块分类强化督促检查。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心党支部把整改内容分解为理论学习块、财经纪律块、党风廉政块、选人用人块等四个板块317日、421日和514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421日,中心党支部书记李晓明对各部室制定的整改落实方案逐一审核,对目标不明确、举措不具体的部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514日,再次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同时,由张翔同志牵头负责对重点问题开展跟踪督办。

4.真抓严管确保整改成效。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照四个一原则,即一个任务,一名责任人,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反馈的要求,对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限时整改、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同时,把整改工作与当前党史学习教育紧密衔接,坚持字当头、字托底,与推动津市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中心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创新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中1个,完成率为90.9%。另外,整改期间,中心从领导决策、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学习宣传、行政管理5个方面,共建立41项规章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执行不够坚决

1.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李晓明担任组长,曾嵘、张翔担任副组长,梁亚蓉为联络员,建立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季度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学习市委决策部署,每月中旬集中1天专题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上半年,中心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尤其突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专题学习,通过收看直播现场学、跟进上级实时学、班子成员领头学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党课、专家辅导等,要求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每天自学,完成每日一题,分享每日学习心得,巩固学习成果。二是按照2020年度宣传部印发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及时补学,特别是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出发,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湖南考察讲话等上级精神。

2.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层级分解责。中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班子作出落实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二是丰富内容学。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中心支部学习为龙头,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紧密联系中心实际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理论研究。三是严格督查责。323日和519日,开展了两次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专题会议,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压力传导不递减。

3.贯彻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兴城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专业力量配备不足问题。我中心核定编制数7个,现有干部职工7人。其中在编人员4人,分别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1名,空编3名,临聘人员1人,实习生2人。中心先后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和临聘人员聘用等方式,增强中心人才储配;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开辟专栏、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促使中心全体干部熟悉业务知识,推动干部干事创业取得新成效。二是针对谋划准备工作不落实问题。中心以招商领导小组围绕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健康食品的优势产业链,积极包装策划重点招商项目。同时,通过各产业专项小组收集招商资源信息,对优质资源库中的资源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三主一特产业进行分类,扩充优质资源库,并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实行一对一重点跟踪对接联络,力促优质资源转化为优质项目。另外,4月份,中心以招商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津市市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要点》和《津市市2021年招商引资优质资源对接工作考核办法》;5月份,中心以两办名义印发了《津市市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和《津市市2021年市级领导联系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商工作方案》;6月份开展集中招商月活动。三是针对外出驻点招商协调调度不够问题。我中心积极开展招商对接,由九个产业小组组建招商小分队,开展精准招商对接活动,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投资洽谈活动和各地商会活动,自主举办各类招商推介、集中签约活动,并建立领导小组高位推动、产业小组分工负责、招商小分队主攻、镇(街)部门联动、全员参与配合的招商引资组织领导模式,强化分工合作,强化统筹调度,形成多头联系、招商中心汇总、部门跟进服务的招商模式,打造内外合一、专业运作、力量集中的招商体系。

(二)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重视不够

4.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进一步学习严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支出。二是加强审批监管,由财务人员和工会主席把关整改或不予报销。三是修订和完善《津市市招商促进事务中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财务监管。

5.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清查,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副主任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报销,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报销,对已发生多报销的明目,责成违规报销费用的人员限时上缴费用,并在中心进行通报批评。

6.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将问题在中心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二是深刻反思,深挖根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三是严格按照资产台账内容制作表格,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按照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置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对单位的固定资产逐一登记。

7.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中心自机构改革后运行情况,争取2020年度未拨付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下步全面清理账外负债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消赤减债。二是进一步梳理财务风险点,将财务岗位和财务风险点上墙,自觉接受群众对各岗位的风险监督。三是强化三重一大风险控制,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的资金进行登记和公开。四是建立新型财务工作信息化平台,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杜绝人为影响。五是定期召开财务工作会,通报财务工作情况。

(三)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

8.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323日和519日,召开了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安排,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坚持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把手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角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围绕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干部按制度办事,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三是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要勇于直面问题,做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严令禁止走过场,应付工作等不良现象。同时,每月党支部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工作作风懈怠的干部,由李晓明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

(四)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选人用人问题不规范

9.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组织建设,年初按照上级要求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及考核细则。二是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定期召开党支部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对三会一课召开范围、内容、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使组织生活经常化、正常化。三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组织生活的程序和要求,落实一会四评,确实发挥组织生活会直面问题,查找原因,纠正缺点错误,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党组织的创作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作用。四是大力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我看党的变化党员红色体验学习马列经典著作,不忘初心跟党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围绕支部条例,查找工作差距等主题开展交流讨论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10.议事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通过主导创制,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科学议事决策等机制,将自身建设向制度归集、按制度运作;通过主导创学,创设了党建学堂、理论课堂、道德讲堂三堂,开展了专家授课、书记上课、干部讲课三课,上半年,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1次,组织中心理论学习6次,使学习成为了党建的新常态;通过主导创管,围绕党建学、教、训、述、评、议、诺、考、帮等环节,创新建立了30多项制度和规范,确保了党建体系化、精细化、正常化运转。

11.选人用人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委市政府积极汇报中心编制情况,及时与商务局对接人员调动手续。521日召开市委编委会,会议同意将我中心干部黄昆和李昊林等2名同志调入市商务局。二是规范中心新录用人员招录流程和使用管理。今年1月,中心委托常德金钥匙劳务派遣公司与临聘人员赵欣雅已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为1年),今后中心在临聘人员招聘流程上严格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三是中心党支部将着力提升干部整体素质,着力提升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我中心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督促责任单位健全工作机制,杜绝再度发生。对于需要时间整改到位的,全程跟踪督办,倒排工期,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2.动真碰硬严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综合部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敢于碰硬,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3.固化成果重治本,构建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一方面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废改立,织密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防止制度执行变形走样、牛栏关猫,甚至成为稻草人,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09735;电子邮箱:jszs4209735@163.com

 

 

中共津市市招商促进事务中心机关支部

                    2021918

 

 

 

 

 

津市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当做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分工与责任领导,落实整改。院党组深刻的认识到,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是我院当前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是我院今后开展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必须与我院实际充分结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逐项整改,以整改促进我院工作的整体提升。

一是强化思想统一,增强行动自觉。坚持把思想统一行动作为落实整改的首要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等6次会议重点强调进一步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抵制巡察结束、整改完成的错误思想,认真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坚决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按照党组会研究制定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覃业辉任组长,亲自抓、亲自管。对反馈的每一项意见,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领导,制定《津市市人民法院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确保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层层传导压力,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三是把握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3月30日专题召开院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对照要求和反馈意见撰写检视剖析材料,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主动加强整改。按照制定方案、全面整改、巩固提高3个阶段的要求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同时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抓好结合,防止巡察整改与教育整顿“两张皮”。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基本完成1个,未完成整改5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温差落差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1)传达上级精神不及时

整改情况:4月20日,院党组书记、院长对没有传达学习的5份文件精神在党组会上重新进行传达学习,并作出硬性要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文件精神由分管领导提交党组会传达学习,确保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传达落实到位。

(2)落实上级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和干警的工作需要,出台了《2021年学习强能制度》并严格落实,坚持每月至少督导一次。自3月份以来,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共发布督查通报6次,将学习的详细情况在全院公布,褒奖优秀、激励后进。②加强考核,将庭室业务学习和谈心谈话纳入考核内容,在年底考核时予以兑现。

(3)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①班子成员对学习笔记自清自查,对缺项的进行了补学。②对照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的学习通知要求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一次并安排专人记录。③加强党组中心学习的讨论环节,对照学习内容进行发言,谈感想、谈收获。今年3月份以来,全体班子成员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等进行了专题学习和研讨,并就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2.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①高度重视中心工作,按上级要求抓好新年度的工作谋划,定期研究、调度。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专人、有督导”,明确分管领导专项负责。③专题研究,对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和后续工作在党组会上提请研究。④院党组书记、院长对相关同志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在工作中要细致严谨,对负责的工作要做到了如指掌。⑤加大督导力度。

3.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①就摘抄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相关同志进行了约谈,指出其态度和方法的不足,要求务必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②对发言材料严格层级把关、杜绝抄袭。在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的个人剖析材料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签字把关通过后才能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发言。③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和干警的工作需要,出台了《2021年学习强能制度》并严格落实,坚持每月至少督导一次。自3月份以来,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共发布督查通报6次,将学习的详细情况在全院公布,褒奖优秀、激励后进。

4.意识形态工作虚于应付

整改情况:①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和意识形态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明确要求党组每年至少分析研判、研究2次并做好会议记录,今年上半年已研究1次。②严格落实“三同步”制度,做好应对舆情问题的预案。③加强微信群的管理,梳理全院微信群情况,出台《微信群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微信的管理使用,对长期不用的微信群予以撤销。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三审”制度,加强“三审”制度落实,完善台账管理,三月份以来,我院公众号发布的新闻均经三审发布。

5.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强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添设诉讼服务终端一体机、司法展示屏、云柜等硬件设备,为当事人办理诉讼事宜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当前各项设备已到院,正在逐步安装中。②已于6月11日恢复保河堤人民法庭的运行,审判团队负责人王健清当天即完成保河堤法庭恢复办公后第一个案件立案。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作风问题整治不到位

6. 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封存超编车辆,对运行车辆进行大检查大保养,积极向常德中院和湖南省高院汇报我院车辆编制数情况,已于2月25日向省院递交了增编报告。②加强油卡管理,召开司机会议传达巡察反馈的相关情况,对油卡混加的司机通报批评,指定一名财务工作人员为专职加油员,每周一上班统一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并做好登记。

7.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①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湖南省政府采购办法》、《湖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财经政策和标准的法律法规,吃透政策。②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账根据报账人员所在庭室实行层级审批手续,严格各项票据审查。③党组书记、院长和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8. 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①年初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平时工作中,院机关纪委、政治部加强督导落实;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研究4次,并按相关要求落实。③积极向上争取车辆编制数,争取上级的支持,2月25日已向省高院递交报告。③未取得编制数前,严控使用,未上牌照不得上路。

(三)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司法为民有差距的问题

9.落实案件评查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对2019、2020年未评析的发改案件5月份开展评析工作,目前已评析案件14件,其中2件被发回重审案件确定为瑕疵案件,5件确定为二审改判不恰当,7件确定为二审改判正确,属于承办人认识差异,无主观错误。②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案件评析制度。

10.执行案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对2017年1月1日以前的执行款专户往来款进行了专项清理,由综合办整理各往来户明细后发放至业务部门逐笔核对,能够通知当事人领取的已完成领取发放,能够确认为非税收入的已全部缴国库,现已集中清理398户。在今后的来款管理中严格执行案款发放制度,提高一案一账户使用率,及时清结案款及时结案。②针对一笔应收未收执行款项,涉及对案件当事人应依法启动执行回转程序,拒不返还将强制执行。已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并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责任人。

11.缓交诉讼费收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①对2017年以来诉讼费、执行费进行了清查,9件案件已立案,其余将逐步立案解决;②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业务庭室对诉讼费未收取到位的要作为执行案件移交执行局执行。

(四)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12.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①分管领导对新洲支部负责人江海兵进行了约谈,要求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度支部书记给党员上党课一次以上。党组书记、院长和相关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提高认识,确保落实。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③全体党组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院长对剖析发言材料签字把关,要求各班子成员在开民主生活会时直面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联系实际,相互批评应当实事求是指出问题,不搞一团和气。

13.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①对党建活动室立即更新,规范阵地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党建阵地。②党总支书记对相关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加强整改,落地落实。③组织学习《常德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和支部换届工作,党总支加强指导和把关,严肃党员发展和换届纪律。

14.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健全完善会议制度,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对提交党组会的议题按照程序申请上报,严格规范党组议事的内容。②加强议题的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对《党组会议题研究申报表》签字把关后提交党组会研究。③严肃党组会纪律,一事一议,规范记录和用语。④规范党组会和院务会的研究内容,杜绝交叉。

15.选人用人工作不严格

整改情况:①对照问题进行检查,加强向市委组织部的请示和沟通联络,组织学习干部选拔,职级套改、晋升等相关规定,工作中对干部任免调整严格按程序办理。②加强和市纪委监委的对接联络,在职务职级晋升中征求相关干警的党风廉政和违规违纪情况。③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落实,规范记录,字迹清晰。④将档案缺失的情况通知到干警个人,按照组织部的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补齐缺失资料。

16.重要制度建设有欠缺

整改情况:重新梳理我院的工作制度汇编,查漏补缺,联系工作实际,结合纪律规定,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规定》、《党组议事规则》、《2021年学习强能制度》等相关制度。

(五)立行立改情况

17.作风纪律管理有欠缺

(1)存在多人上班迟到的情况

整改情况:①通报公示。12月8日,在本院的公告栏公示通报,对巡察组抽查发现的上班迟到的干警予以通报批评。谈话提醒。各庭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迟到的干警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严肃批评,强调纪律要求。②按照纪律规定,院机关纪委不定期对干警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形成长效机制。

(2)干警着装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明确要求。12月8日,在公示栏发布重要通知,强调全院干警上班必须严格遵守规范着装的制度规定,未发制服的着正装,不得穿颜色过分鲜艳的服装。②按照纪律规定,院机关纪委不定期对干警着装情况进行督查,形成长效机制。

(3)未建立外出登记台账

整改情况:①党组会再次重点强调,严格遵守本院考勤管理制度,凡1天以上(不含1天)的外出(包含请假和出差)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在政治部建立台账,1天以内(含1天)的由各部门建立台账备案。②各部门按照要求均建立了外出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每日干警的去向情况。

18.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全院在职干警持有出入境证件(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全院副科级以上的干警已将证件上交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仅职级对应为副科级的1名干警当时因在长沙休产假,相关证件放在本院宿舍暂时无法收集(该情况当时已向市委组织部进行说明,目前已交政治部保存)。全院副科级以下已办理相关证件的有11名,7名干警已交政治部统一管理,1名干警的护照因更名而无效,本人已作出书面说明;1名干警因暂时无法找到,本人已作出书面说明;2人因选调至常德市中院已将证件领回。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通过三个月的深入整改,全院干警在思想上得到了警醒,工作上得到了鞭策,全院的整体工作上得到了提升。但院党组仍清醒的认识到,整改工作没有结束时,部分问题既需要立行立改更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下一步,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我们将注重举一反三,绝不“为了整改而整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建章立制,搞好结合,把巡察整改切实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加强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的措施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风廉政建设、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到为民服务上去,用优良的作风、公正的司法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赖。

一是思想统一再提升。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认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提升法院工作的有力举措,以此全面提升干警的素质能力,达到“五个过硬”的要求。

二是查漏补缺再加强。牢牢把握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常态化的组织“回头看”,对已整改的问题再回头,看整改是否彻底,体制机制是否建立;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再回头,定期查看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对消极整改、敷衍整改的情况按照责任分工严肃追责。

三是总结提升再巩固。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统筹好巡察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审判执行等工作,以工作业绩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巡察整改成效的标准,兑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03110;电子邮箱:jsfyzzb@163.com

 

 

                             中共津市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9月18日

 

 


 

 

津市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进行了巡察, 2021年2月25日向津市市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谈认识触及灵魂、谈问题不怕露丑、谈打算切实可行、谈对策出自真心。一致认为,巡察整改是政治的需要,是现实的需要,是发展的需要,是责任,是考验,是动力。

(二)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一是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负责人坚持问题导向,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从自身改起,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各责任领导对照整改问题,主动认领任务,建立台账,细化整改清单,对每个问题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集中汇总。三是动态管理,挂账销号。针对问题,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决不放过。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长期整改8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会后做好笔记。二是彻底清查了在景区周边居民新建房的情况,摸清底子,严格按条例执行;三是等此次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修改版完成后,根据总规修改版,加紧开始编制嘉山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四是制定了《2021年嘉山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搞好节假日及特护期景区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制定了《2021年嘉山风景名胜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每天安排专人对景区寺庙及上山路口进行了巡查,并建立了嘉山疫情防控工作巡查台账和单位人员测体温记录表。

2.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认真清理了主题教育资料,按规定动作一项一项把相关资料整理到位,和该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并督促该同志补齐了主题教育相关资料。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风景区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了全年意识形态工作,会上主要领导对全年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由办公室进行起草全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会上各支部委员就如何搞好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网络舆情专题研判、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充分的征求了意见,目前按照工作进度顺利开展。二是目前已完成《2021年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舆情研判报告》《嘉山风景名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方案》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中心组学习,并记好学习笔记。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4.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记账原始凭证、固定资产购置程序、绩效奖金发放、公务费用报销、往来款对冲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对于公务报销不规范,报销人员、职工借款已经把款项退回单位账户。二是清理了财务基础资料,装订2018年账本和报表,建立工会成立以来的所有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和报表。三是建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专账。

5.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发票无经手人签字和报账发票附件不全的问题,经过单位仔细内查,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由一把手签字盖章。二是联系相关报销人员,退回了多出的款项,并在今后财务管理上,严格财务审批手续。三是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在今后的费用支出加强把关,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事。

6.抓作风建设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嘉山风景区党支部支部委员会,会上提出通过了修改完善后的《嘉山风景名胜区考勤制度》。二是分别对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纪律约束,今后严格落实考勤制度。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风景区党支部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上传达了2021年嘉山风景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初稿,会后一致讨论通过。二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话,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的方式,谈话内容是强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特别是节假日廉政谈话提醒。

8.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仔细的查找了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本单位森林防火、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人事管理、公务接待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风险处置、风险防范措施,明确了风险防范具体责任人,建立了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台账。二是聘请了长期会计人员,并签订了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9.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了风景区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上通过了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做好党建工作基础性资料,已经在单位设置党务公开栏。二是及时更正了党建制度中的逻辑错误,与上级规定保持一致。

10.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格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目前已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二是制定了2021年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方案,目前已按上级要求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1.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力

整改情况:风景区召开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管理办法,对后续“三重一大”事项也进行了充分研究讨论。
   
12.“三定方案”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撤销自设股室,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股室。二是召开了支部委员会,会上讨论了岗位设置的问题,明确了市场开发股的相关职责,形成了统一意见,重新进行了班子和工作人员分工调整。

13.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经支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和现有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责任,正式和临聘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二是中层干部调整首先通过了支委会研究讨论,改正了先发文再研究的逻辑错误。三是在研究人事分工会议上,支部委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一般干部只是列席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三、继续深化后继续整改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们聚焦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巡察组提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

1.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2.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

3.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62688;邮政信箱:415500津市市大同路75号(原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二楼);电子邮箱:1055514500@qq.com

 

 

                       津市市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支部

                                  2021年9月18日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1123日至20211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2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大队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及巡察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三是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治本,着力在形成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规范和提高党建水平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

大队成立市交警大队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党组书记庹进文同志任组长,教导员、党组副书记黄文勇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下设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黄文勇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股股长张俊、装备股股长万勇任办公室副主任,杨雁凌同志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共修订或新制定1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政治建设有差距

1.理论学习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每月以股、室、所、中队为单位进行政治学习内容的测试,政工股不定期进行考核通报并纳入大队绩效考评;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对标对表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

2.党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成立大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大队长庹进文任组长, 副大队长卢祖华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大队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具体工作;制定《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机制等;完善出台《涉警负面舆情处置办法》,规范对涉及交警负面舆情相应处置流程;组织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开展涉警网络舆情处置及网络安全教育专题学习;进一步壮大网评员队伍,成立机关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网评员队伍,开展网评工作,并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

(二)宗旨意识不浓,担当不够,为民服务有差距

4.便民服务有欠缺

整改情况:教育处罚中心窗口设立咨询台、意见箱、公布监督及举报电话号码,制作对现场执法有异议的请上三楼法制中队办理温馨提示牌;加强窗口部门工作人员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意识;调整导办岗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

(三)依法行政不够到位,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5.执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大队民警专题学习执法办案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办案行为监督管理,确保执法办案程序规范,处罚及时到位。

6.行政处罚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规范行驶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审批程序规定;制定全年教育训练计划,组织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行政处罚不及时

整改情况:对办案民警进行谈话提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制定全年教育训练计划,扎实做好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力度。

(四)全面从严治党偏松偏软,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重新调整明确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已明确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完善大队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议程和会议记录,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

9.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敷衍、走形式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开展对相关党组成员批评教育,提高党组成员政治站位,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已采取通报批评的方式,坚决遏制,严肃处理。

10.工会经费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大队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管理办法做好工会经费的日常核算与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合理使用,杜绝不合理开支;对工会票据进行自清自查,已对不合规的支出予以清退;做好工会会计基础工作,做到票据齐全、账面清楚、档案完整。

11.财务凭证附件无内容,存在报账附件空白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对票据进行全面自清自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1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公务接待票据进行全面自清自查,已对不合规的公务接待费予以清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13.差旅费报销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开展全面自清自查,已对不合规的差旅费予以清退;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14.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全面清查2011-2018年期间的事故保证金,已依法依规对滞留的事故保证金全部清退完毕;严格落实《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规定》,加强对事故保证金的管理力度,做到专款专用并出具专用收据;严格落实《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实行救助基金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财经纪律的学习,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五)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扎实

15.组织生活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 每月开展一次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每年上党课2次,严格按照三会一课活动要求落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涉嫌抄袭党日活动方案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端正态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各支部认真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

16.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按规定做好党组会会议记录;大队已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选派单位班子成员兼任;已将201972日关于雷孝亮等干部调整的公安局党委的批复资料复印收存,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7.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积极对接人社局,已按规定移交人事档案;已按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补齐相关人事档案缺失资料,及时销号。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牢牢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二)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治党管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观念,把党建工作摆在优先和引领位置,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实施、同步检查考核,扎扎实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深入开展走访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踏踏实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安交警作风改进的明显变化,形成干部受教育、基层真欢迎、群众得实惠的“叠加”效应。

(四)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担当作为能力。把着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公安铁军”作为坚持不懈的努力方向。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落实“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健全从严管理干部的体系。注重培养年轻干部,推进干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五)严格做好内部管理,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持把抓落实、抓执行、抓管理作为长效整改的重中之重,不但让制度立起来,更要让制度活起来,充分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坚决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大队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抓细抓实,让守规矩、遵规章成为广大民警、职工、辅警的自觉行动。

(六)大力推动业务工作,进一步树牢为民服务宗旨。重点围绕队伍平安、路面畅安、服务满意的总体目标,狠抓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努力创先争优,继续扎实开展好“五大行动”,一是扎实开展平安道路交通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安全率。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抓好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继续抓好重点车辆的监控监管;继续抓好农村交通的协同共治,不断强化隐患整治,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率。二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畅通率。持续深入推进交通拥堵、交通违法、交通乱象、交通污染、疫情防控五大治理工作,不断强化辖区国省道、县乡村道和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努力创造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扎实开展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满意率。继续对接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拓展延伸业务,加大推行业务上网,大力整治非法中介,推行满意服务,确保各项便利利民措施落地。四是扎实开展科技应用基础建设保障行动,进一步提高实战力。加快推进基础建设和科技建设,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推动全市公安交管工作转型发展。五是扎实开展交管队伍纪律作风整肃行动,进一步提高纯洁性。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旗帜鲜明地开展交警队伍纪律作风整肃行动,强管理、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健康丰富警营文化,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交警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22009;电子邮箱:jsjjddbgs@163.com

 

 

中共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

                                 2021918

 

 

 

 

 

 

 

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1123日至20211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2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任务摆在首位,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层层分解,细化到人,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1.学习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对学习笔记、自学心得等完成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或者随机抽查,确保党员干部学习走实走深。二是制定党组(扩大)政治理论学习方案,规定全年学习要求及计划,开展了纠治“四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等专项学习,通过丰富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有效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2.党组中心组学习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会议签到表,按实做好学习会议记录,规范学习活动。二是认真执行政治理论学习方案,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学习取得实效。20211-4月共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共4次。三是加强党组中心组的学习督导作用,将党员干部的每月学习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3.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明确局党组书记为主题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回头看工作,对相关不符要求之处,严肃整改到位。三是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问题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将自身查摆进去,深入检视个人问题。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组织了“以考促学”测评考试,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知识水平。三是制定《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并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应对网络舆情风险的能力和保护网络安全的意识。

(二)落实重要决策部署有差距,简政放权开展待深入

5.坚持“党管数据”,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发应用动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以“就业创业证”为试点,探索利用智能机器人等科技手段有效解决“二次录入”问题,并对数据库里的数据进行清洗,完善推送机制,确保数据实时共享。同时在办事平台植入电子签字版等便民功能,进一步推动系统平台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二是结合行政审批事项,归集25家部门数据46580万余条信息,建立本级数据库,与相关部门进行关联,加强数据之间的共享。并与基层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增强数据安全性。三是开展了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梳理,对政务服务旗舰店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

6.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开展自查,确保实效。二是加强对基层“全域通办”的督导,通过数据库的建立,在本市区域内通过“刷脸”提取个人相关信息,确保本市区域内实现“全域通办”。三是自20206月开始,已全面启动“好差评”系统应用评价,并制定了关于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定不严格

7.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做账程序,将我局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由机关财务室进行统筹做账。二是制定《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岗位职责,明确了财务主管人员。三是制定《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财经纪律》,严格遵照财政报销统一管理制度,对20195月份多报销的差旅费金额已原路退回,坚决杜绝出现公款违规消费等情况。

8.报账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补齐了相关附件资料,并对分管财务领导、单位出纳进行了财经纪律谈心谈话,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制定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租车管理制度及2021年公务用车登记台账,按要求对公务用车进行合理安排。三是严格按照财务报账制度,补齐了购买扶贫物资相关财务发票。

(四)党建责任履行不到位,组织建设不扎实

9.组织生活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选举党支部书记相关流程进行了“回头看”,进一步规范了选举的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二是结合党建工作,强化党建责任意识,由局党组书记对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健全党建相关制度,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到切合实际、与时俱进。

10.党风廉政建设有欠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材料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材料“回头看”工作,明确材料撰写要求,对相关述责述廉材料进行完善修改。二是班子成员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文件精神进行集中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完善个人有关事项。三是制定了《内部文稿审核工作机制》,明确一把手把关审查制度。

(五)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要求不严格

11.执行“三定”方案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现有内设机构、岗位进行合理调整。二是有效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三是根据不同工作安排,对各股室负责人进行重新明确,确保职务合理设置。

12.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劳务派遣人员聘用流程,对协议期满后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制定《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民主集中制。

13.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资料缺失且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完善了相关干部选拔任用资料。二是制定《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干部任免问题,需多方征求意见,严格实行廉政审查机制,将干部任免情况及时报送至纪检监察组,切实做到“三重一大”问题实行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大额资金安排、干部人事任命、重大行政审批等问题,邀请纪检监察组领导列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长期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长期坚持,按市委巡察组整改要求确保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41600;电子邮箱:jszwzx4241600@163.com

 

 

中共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

2021918

 

 

 

 

 

 

 

 

 

 

 

津市市城投公司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1124日至20211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投公司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131日市委巡察组向城投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合力

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城投党支部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就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和推进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照问题逐条分析,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凝聚整改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

成立了以支部书记王波为组长,其他班子领导和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负责党建纪检工作的分管领导王志成统筹推进。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党支部书记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部室负责人是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拖沓推辞。

(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实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任务,坚决克服“过关心理”。突出立行立改,不等不拖。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举一反三,巩固扩大整改实效。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长期措施,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了17个具体问题和13个选人用人专项问题,其中有14个已完成整改,因实际情况需延期整改3个,具体是:自身造血功能严重不足,缺乏偿债机制;投入与产出落差较大,投资成效不明显;资本运作不合理。13个选人用人专项问题已在组织部销号完成整改。巡察移交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和“员工出入境未及时登记”等两个立行立改问题已于巡察期间完成整改。

目前公司因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共建立和完善了11项制度。其中新建立了8项,完善了3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使公司各项工作更加程序化、标准化,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重要精神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落实执行不够坚决

1.贯彻落实重要精神形式单一,学习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城投公司党支部学习制度》,确定学习目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二是按照学习方案,3月29日邀请党校老师授课,开展了党史教育专题讲座;三是与农发行津市支行开展了党建共建,合作共赢创造活动。

2.主题教育工作开展不扎实,研讨交流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4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了红色革命根据地瞻仰学习,并要求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二是支部书记与相关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

3.在债务风险化解方面,缺乏高位谋划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化债责任小组,由王波担任组长,成军、王谦担任副组长,彭拓、彭清伶任组员。在市债管办的指导下统筹推进公司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二是强化了责任分工,由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领导公司债务管理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公司债务重大问题研究、决策、管理和监督,以及组织、协调、指挥债务风险事件应对工作。三是制定了化债计划。

4.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效果一般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城投公司党支部学习制度》,全面落实了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目的;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业绩考核,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明确了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三是4月27日召开网络安全教育会议,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微信、QQ群的管理制度,完善了新闻发布“三审”制度。

(二)重点领域管控不够有力,转型发展效果不够明显

5.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第十二章“第四十六至五十二条”。要求财务部严格报账程序,接待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积极联系接待的合作单位,完善业务接待手续。三是对不能完善相关手续的3笔开餐费,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费用,将费用上交公司。四是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6.资金监管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利息收回入账;二是针对少数应收款往来占用时间长问题,经与相关责任方核对,该笔款项在其他财政拨付款项中已抵扣,现已将该款项调为支出;三是拟定了城投公司收回宝悦尾款方案,并上报国资委员会,会议原则同意市城投公司以收购门面或车位方式收回宝悦应返尾款。公司已安排专人与宝悦对接收购工作,签订了意向收购协议。

7.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已将“主营业务收入”调整为“长期应付款”;二是后期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学习,规范账务处理。

8.风险防控意识不足,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部室根据具体岗位和具体业务工作,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二是将风控内审部工作人员调整到位,明确李连慧为风控部负责人,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负责工程预决算、合同审定、招投标文件审定、工程款支付进度审定。

9.工程项目合同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该工程款在2021年春节工程款项目拨付时已进行抵扣,未造成工程款实质性超拨情况;二是严格按照津国资发〔2018〕1号文件第十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工程款拨付内部审批程序,制定了《津市市政府投资项目拨款审批表》;三是完善了工程部、风控部岗位职责,通过工程部、风控部层层把关方式,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10.自身造血功能严重不足,缺乏偿债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资产注入进度,拟定了2021年资产注入明细表。城投公司资产已由2019年51亿元增至2020年底152亿元。2021年公司继续推进资产注入工作,力争2021年资产达到250亿元;二是拟定了经营性项目融资计划,计划2021年实施经营性项目融资,已报国资委员会批准通过,为公司拓展市场化经营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自2020年以来开展了市场化经营。目前公司已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渣土运输、资产租赁、基金投资、劳务派遣、产业投资等多种经营活动,预计2021年可实现营业收入3亿元。达到公司由政府平台向市场实体转型的目标。

11.投入与产出落差较大,投资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以前城投公司作为政府融资平台,长期股权投资多为子公司注册资本金投入,投资收益不明显。2020年城投公司启动市场化转型工作后,优化投资结构,大力开展基金投资、产业投资等。二是为实现津市水运复兴,市委市政府于2019年按照一城一港一主体原则,引进国内港口运营一流企业深圳盐田港集团投资津市港口建设,由盐田港出资80%,津市城投出资20%成立津市港口公司,负责津市港投资建设运营。根据约定,在盐田港重资产注入前,采取扶持租赁经营优惠政策。目前中央、省、常德市关于津市港二期建设的相关审批程序已完成,6月城投公司与盐田港公司也进行了多次洽谈,已拟定《湖南省津市港合资经营合同》。盐田港集团正在进行投入决策程序,计划6月份正式签约,并启动津市港二期项目建设,暂定投资额5.8亿元,预计8月开工,2022年6月开港,津市港一期的收购工作也同时启动。

12.资本运作不合理

整改情况:(1)中沃欠款收缴情况。一是2019年1月津市城投公司、中沃公司、彭述国、定升汽配公司四方签订了延迟还款协议,目前协议约定的2019年和2020年应收回欠款已全部收回。2021年剩余欠款按进度收回;二是由定升汽配、彭述国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并进行了合同公证,若还款不到位,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财产。(2)合同约定未执行。常德财鑫和津市城投按7:3比例,收购了由长城资产公司持有的中沃公司全部债权资产。若中沃公司不能履行租赁约定,常德财鑫将对全部资产直接进行拍卖,拍卖款能绝对保证收购款的投资收益。目前常德财鑫正在办理资产过户,为下一步拍卖做好前期准备。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3.组织生活开展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召开了2020年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撰写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14.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有缺失

整改情况:按要求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并备齐活动的纸质资料存档。

15.发展党员审查不合格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了政审调查负责人签名,补齐档案资料中缺失的纪检、公安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并在组织部进行了销号;二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规范程序步骤,严格审核把关,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16.会议召开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明确支委会、董事会、班子会各类会议开会对象和会议流程,分类做好会议记录。

17.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记录形式;二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以及具体业务工作和人员岗位变动,制定新一年度《城投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市城投公司将继续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城投集团化、市场化、专业化转型做实工作更进一步发展。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市城投公司坚持抓整改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不落,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完善台账,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健全长效机。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36439;电子邮箱:jssctgs@163.com

 

 

      中共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1918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1124日至20211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22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政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并就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进行了逐条分析,对号认领,要求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措施。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法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政工任专干,负责与市委巡察组对接联系和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

3.抓好统筹部署,逐级压实责任。针对反馈的五个方面13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与此同时,为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3746人次,召开局党组会议11次、干部大会6次,先后开展了作风建设大家谈纪律整顿活动和讲学习强素质、讲纪律强责任、讲规范强品牌三讲三强干部教育大会,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4.注重整改实效,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各方面,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制度性原因,着力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固化整改成果。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和《舆情处置办法》等18个规章制度,形成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提高了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不充分,政治建设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重新学习相关内容,端正态度,提高认识。20214月,结合上级文件规定,制定了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内容与上级要求、与单位实际结合紧密。根据《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和《局干部绩效考核百分制量化管理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对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教育学习笔记进行了督查检查,结合每月工作例会进行通报。

2.意识形态工作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20214月,制定了详细的局党组和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学习流程,并指定专人对学习内容和讨论交流发言进行记录。结合三讲三强干部教育大会,补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内容。根据《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和《干部绩效考核百分制量化管理办法》,每月加强了对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教育学习笔记的督查,并将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底干部职工绩效考评依据。局党组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重申了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做好会议记录的要求。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和《局舆情处置办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判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的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究落实举措。4月上旬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指定专人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开展网评工作,压实工作责任。

(二)贯彻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偏差,为民服务有欠缺

3.对标看齐退役军人工作的相关精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4月上旬,由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组织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常态化联系责任人集中学习常德市、津市市两级《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的通知》,重申工作要求。采取每季度抽查常态化联系责任人入户走访和电话联系情况的方式,规范完善联系台账并做到数据精准、情况更新及时,截至531日累计入户走访59人次,电话联系64人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重新拟定计划总结、窗口运行机制、沟通交流、工作日志、疑难问题化解、网格化服务、业务培训、台账管理等8项制度,并于330日开始执行。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宣传架的资料更新和补充,出现失误严肃问责。312日,对责任单位下达了整改交办函,督促其限期整改,先后2次前往责任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图文资料已于331日上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局就业创业股通过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收集退役士兵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完善了相关台账。对2020年未参加适应性培训的情况进行梳理,完善了已就业和复学的退役士兵资料。并严格按照要求,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及时推荐就业岗位,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截至531日,共组织了7177名退役士兵参加的招聘会。拥军优抚股采取每季度抽查的方式对镇街、村社区光荣牌悬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镇街在收到人武部征兵名册后,2个月内完成新入伍现役军人家庭的信息采集及光荣之家挂牌工作,并建立健全光荣之家悬挂台账,达到了数据更新及时,动态管理的效果

4.信访维稳工作统筹谋划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20213月,局党组召开会议重申了将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的要求。明确每月由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汇总各镇街收集上报的信访问题,针对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在两节两会八一、国庆期间等重点敏感时段召开局党组会,分析研判、调度化解。截至531日,共化解部分退役人员信访矛盾15次。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前往信访局对20194-5月省委第三巡视组交办11个信访件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和《送达回证》进行复印存档。指定专人对各级信访交办件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送达回证》等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分类存档备查。通过召开三讲三强干部教育大会,重新学习了《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受理信访事项,健全信访台账。《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按程序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把关,保证回复质效。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干部管理不严格

5.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不足

整改情况:局党组明确了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的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20214月,制定了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学习计划中。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精神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规定。按要求定期向纪检监察组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督导情况统计表。局党组书记、分管局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20213月,完善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按照《2021年干部绩效考核百分制量化管理办法》和《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相关要求,落实人员考勤制度,将考勤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6.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对来我局办事、咨询政策、反映诉求的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和群众开展现场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至531日,共发放问卷22份。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并形成台账,作为指导和改进工作的依据,提升工作实效。②4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重部署、轻落实问题,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并严格执行。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整改情况:清理了20193月以来的公务接待票据和工会委员会成立以来的所有票据。对20206月违规就餐超标准接待费用和秋游活动纪念品超标准费用进行了清退处理,并按要求上缴。召开三讲三强干部职工教育大会,集中学习上级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情况说明:2019711#列支广告制作费,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之初的开办经费,因当时财务账号等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故在军休所财政账户进行办理。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和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军休所对2019年以来的所有报销凭证进行逐一清理,补充完善好各项报销凭证。20213月,在局党组会议上,修订完善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凡局机关和二级机构一次性报账多张票据合计金额超过3000元(含3000元)或单张票据在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报局长签字后,由分管财务副局长签批的要求。结合三讲三强干部职工教育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9.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发的《优抚资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津市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津市市优抚资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责令拥军优抚股会同规划财务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镇街优抚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导,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了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责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清查临时救助附件资料,对资料不齐全的,要求补齐临时救助辅证材料和附件资料。重申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临时救助政策,规范救助程序、完善救助台账资料。331日,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上,重申了申报对象必须在村(社区)按申报要求予以公示的要求,并将公示照片和群众反映的意见留存备查。

10.干部日常管理有疏漏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局政工按要求落实工资待遇发放审批程序,定期开展干部职工工资台账审定核查工作,责令责任人将多发的工资上缴国库。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工(公)病退、病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组联〔20132号文件精神要求,局政工于515日,办理了当事人病休手续,按《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52号文件要求,调整了病休人员工资。4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就此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三讲三强干部职工教育大会,集中学习病休、病退管理规定和工资福利政策相关规定。

(四)党组核心作用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不扎实

11.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20213月,在局党组会议上,重新学习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严格区分局党组会议与工作会议。从20213月开始,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各类会议,分别设置了局党组会、局务会、局干部职工会议记录本,实行专人专本记录,避免混记问题发生。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对程序倒置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2.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20214月局党组会议上通过了2021年机关支部和军休支部工作计划、学习安排表。明确了每年不少于6次研究党建工作的要求,将基层党建问题整改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和规划、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党建工作、智慧党建工作等重点工作纳入到党组(扩大)会议议程,截至531日,局党组共研究党建工作2次。要求分管领导加强党建专干的工作指导,加强党建专干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并定期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提醒,规范资料整理,完善好会议记录。责令局政工和军休所党支部书记全面核查军休支部成立以来党费缴纳情况,将少缴党费上交党费收缴专户。结合3月份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组通〔201729号)精神。

(五)立行立改

13.考勤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根据局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扣除文明奖金、绩效奖励工资的处理,要求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严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了2020年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第13个月绩效工资和全年文明奖金的处理,并责令其本人在干部大会上作出公开深刻检查。202012月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保护管理中心安装考勤打卡机、悬挂去向牌,将打卡考勤情况纳入机关考勤管理。组织开展了作风建设大家谈纪律整顿活动,采取逐人谈问题,讲办法的方式,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到全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严格工作纪律的重要性。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通过细化问题、责任分解、认领、谈心谈话等方式使全局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不断促进全局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同时也增强了干部职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自觉性,工作上得到了鞭策。

1.以抓铁留痕的精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此次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就各级领导的要求和长远发展还有差距,下步,我们将结合此次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聚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2.以系统思维的方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细化问题、剖析原因,深入查找制度缺陷和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各项工作中检验工作,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构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3.以巡察整改的契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强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4.以刀刃向内的决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严于律己,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激励干部职工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心和荣誉感,摒弃恶习,拓展思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积极探索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新方法新路子,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36439;电子邮箱:jssctgs@163.com

 

 

                      中共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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