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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条红线,常德向纪检监察干部列出廉政负面清单

来源:清廉常德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日前,常德市纪委监委出台监督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负面清单》,围绕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各环节、全过程,认真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切实防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风险,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负面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以案谋私、以权谋私

1.接受检举控告对象、问题线索涉及对象、监督检查对象、审查调查对象及其涉案人员或者特定关系人的宴请和财物等,办金钱案、关系案。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违规办事打招呼,谋取私利。

3.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和掌握的纪检监察工作信息,讨好领导、结交老板,谋取私利。

4.沟通协调工作时夹带个人诉求。

二、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

5.私藏隐匿、拖延办理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6.核查工作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查疏不查亲,查小不查大,执纪执法畸轻畸重、尺度不一。


三、跑风漏气、泄露秘密

7.打听、泄露、传播尚未公开的监督执纪执法信息或办案人员信息。

8.向检举控告对象、问题线索涉及对象、监督检查对象、审查调查对象及其涉案人员或者特定关系人泄露案情和举报人信息。

9.私自接触检举控告对象、问题线索涉及对象、监督检查对象、审查调查对象及其涉案人员或者特定关系人,为其分析案情、出谋划策规避组织调查。

10.因思想松懈、内部管理不善等引发失泄密事件。

四、程序违规

11.擅自处置问题线索。

12.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金融机构批量查询、调取数据信息时夹带私货。

13.私存、私看、私带以及篡改、擅自销毁涉案资料。

14.擅自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15.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

16.越权干预相关单位监督执纪执法。

17.违规违纪方式收集证据。

五、安全风险

18.谈话前未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范工作及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预案。

19.“走读式”谈话前和留置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力。

20.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对象。

21.未按规定及时拷贝留存重要谈话录音录像资料。

六、财务(物)管理风险

22.未按规定暂扣、封存、移交、保管和处置涉案款物。

23.报账不规范、不真实,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4.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工作中流于形式,导致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了问题不督促整改、问责追责。

25.对待基层单位和群众高高在上、口大气粗、颐指气使。

八、不严格请示报告

26.不按规定报告他人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应当报告事项。

27.隐瞒不报应当回避事项,影响公正监督执纪执法。

28.不及时报备婚丧喜庆事宜。

29.参加同学、校友、战友聚会,遇违规情形不及时离开并向组织报备。

九、干部日常管理脱节

30.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对分管干部包括抽调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

31.八小时之外放松自我要求,赌博、酗酒、斗酒、酒后驾车或做出其他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行为。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切实增强自我革命意识,坚决扛牢抓实主体责任,逐条对照负面清单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系统梳理每个岗位、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点对点”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及时纠正权力运行偏差。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当好标杆,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提醒在先、防范在先、纠正在先。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切实厘清权力边界,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真正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适时就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失职失责失范的坚决问责,对违规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及时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不断优化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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