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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常规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7-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至6月,市委巡察组对襄阳街街道办事处、市一中、市工商联、市残联、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市供销社、市统计局、市信访局8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第五轮常规巡察,同时对襄阳街街道派出所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现将本轮巡察反馈情况进行如下通报。

一、对襄阳街街道的反馈意见

1.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够。

2.理论学习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理论普及未超过50%。

3.干部任用审查不严格。

4.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未纳入年度考核。党员发展不够规范,“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

6.制度建设有缺失。部分制度不完备,执行不严格。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政府采购执行不全面;列支事由不清晰;工会违规发放福利。

8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年份领导班子未进行责任分工。

二、对市一中的反馈意见

1.班子建设有待加强。班子成员缺少沟通合作。

2.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3.理论学习不到位。学习不全面、不深入。

4.干部人事管理欠规范。超职数配置领导干部和内设机构;考勤制度不完善。

5.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党费以扣代缴。

6.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进行谈话。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报销附件不齐全。

8.“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纪委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对教师校外兼职情况监督管理不严。

三、对市工商联的反馈意见

1.议事规则不完善。没有建立制度;部分事项未研究。

2.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个别人员述责述廉走过场。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制度不健全;选人程序未严格履行。

4.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换届选举不规范;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

5.考勤制度不健全。未建立考勤登记台账。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少数票据无领导签批;接待费和培训费要素不齐;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

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有力。未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和见人见物见细节党内监督自清自查。

8.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等工作。

四、对市残联的反馈意见

1.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欠缺。行政会代替党组会;部分记录缺失;非党组成员参与党组会表态。

2.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够。

3.理论学习不到位。未组织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4.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未建立相应制度,用人程序不严谨。

5.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党费收缴不规范。

6.考勤制度不健全。没有处罚措施且无处罚记录。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劳务费未开发票;部分工程合同未签字,完工未验收;复核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租用社会车辆;接待超标准;固定资产管理不严。

8.“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工作;谈心谈话落实有偏差。

五、对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反馈意见

1.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欠缺。行政班子代为行使支部班子职权。

2.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规范。理论学习不到位;扶贫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

3.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述责述廉质量不高;部分年份民主生活会资料缺失。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够。

4.基层党建工作薄弱。专干非党员;发展党员不严谨;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未建立党费收缴台账。

5.考勤纪律执行不严。个别人员长期不执行考勤制度且未见处罚记录。

6.廉政谈话开展不够规范。程序不严谨;内容有偏差;个别人员未开展。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不真实会计核算;支出票据要件不齐;财务制单、记账和复核由1人承担;超陪客接待;固定资产未建立台账;违规发放津补贴;部分票据无领导审批;发票复印件结算;工会经费管理混乱。

六、对市供销社的反馈意见

1.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欠缺。行政会与党委会记录混淆;班子成员工作上推诿。

2.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够。

3.理论学习不到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及时、不深入;部分年份“两学一做”未按标准开展到位。

4.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部分年度未成立领导小组、未制定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个别支部委员配备不齐;专干非党员;组织生活不严谨;支部换届不规范;未足额缴纳党费。

5.作风建设力度不够。未执行打卡考勤制度;干部参加非必要的社会化培训。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有力。部分人员廉政谈话内容有偏差。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附件要素不齐;工资未进行会计核算;列支不合理项目;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记账不严谨;固定资产管理不严;下属公司未正式建账。

七、对市统计局的反馈意见

1.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欠缺。党组会与行政会未严格区分。

2.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够。

3.理论学习不到位。部分不及时甚至未开展。

4.选人用人不规范。人员调整较随意;长期借调乡镇人员;临聘人员较多;返聘单位退休人员;超批复自设股室。

5.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支部换届不到位;党员发展不规范;组织生活虚化;未足额缴纳党费。

6.考勤纪律执行不严。干部缺勤、迟到情况时有发生。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租用社会车辆;虚假列支;超范围列支;大额资金未直接打卡发放;部分票据无明细。

8.“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对干部考勤监督执纪不严。

八、对市信访局的反馈意见

1.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欠缺。党组会议记录不充分。

2.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够。

3.理论学习不到位。部分不及时甚至未开展。

4.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三会一课”开展走过场;支部活动开展不到位;党建资料不扎实;部分年度组织生活会资料不真实。

5.考勤纪律执行不严。干部缺勤、迟到情况时有发生。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超范围列支;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假名目列支;部分开支无附件;信访救助备案资料不够严谨。

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有力。谈心谈话走过场。

8.“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对干部考勤监督执纪不严。

九、对襄阳街街道派出所的反馈意见

1.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精神传达不及时;干警理论学习不到位;工作开展不主动。

2.对扫黑除恶工作统筹不够。未制定工作方案;宣传方式单一;线索办理不及时。

3.工作质量不高。线索摸排不扎实;案卷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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