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津市市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第一轮巡察共组建3个巡察组,定于6月8日至8月7日对5个市直单位、1个镇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主要任务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有专门举报联系方式(见附表),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津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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