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常德市纪委常德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和重申中秋国庆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津纪发〔2014〕14号
中共津市市纪委
津市市监察局
转发《中共常德市纪委常德市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严肃和重申中秋国庆期间
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各街道、工业集中区纪工委,市直和驻津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织:
现将《中共常德市纪委常德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和重申中秋国庆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常纪发〔2014〕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津市市纪委
津市市监察局
2014年9月4日
中共常德市纪委
常德市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严肃和重申中秋国庆期间
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管委会、纪委(纪工委)、监察局,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最近,中央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特别是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狠刹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不正之风,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现就进一步严肃和重申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中秋、国庆将近,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或不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报备制度,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间饮酒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或参与下属单位、企业或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借赌博活动敛取财物;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进一步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监督检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迅速组织核实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执行作风建设纪律规定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严肃查究问责。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市纪委、市监察局投诉举报电话:12388、7786069、7786736),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及时处理并回复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速查速办、查实必究。
中共常德市纪委
常德市监察局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