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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一张伪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6-18 浏览次数: 【字体:

“我要发财啦!没想到我还有成为拆迁户的一天!”2018年2月,津市市三洲驿街道群众冉某在看到拆迁公告后兴奋地说到。

原来,2018年,津市为打通品元宫路,涉及到几户位于澧县范围的户主房屋征拆,经三洲驿街道办事处与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协商后,决定由三洲驿街道办事处对这几户进行征拆。冉某的两栋房屋恰好在列。

冉某是土生土长的津市人,他两栋房子的2、3楼自2005年起就先后租给他人经营茶馆、旅社。直到2014年,冉某不再出租,改由自己经营了一家吉祥旅社。由于位置比较偏,旅社的生意也惨淡,尽管总面积约有580平方米,也值不了多少钱。征拆的消息传来后,冉某喜不自胜,做起了一夜暴富的美梦。

2018年2月,征收工作小组来到冉某家进行入户调查,冉某狮子大开口:“我这房子面积大,又是经营性用房,补偿标准要比普通住宅高,没有600万我是不会搬走的。”

然而,经征收工作小组聘请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冉某房屋总评估指导价约为156万元。加上各类政策性补偿、建筑附属物补偿、装饰装修补偿及住改非补贴,征收工作小组合计总预估价为336.93万元,远远达不到冉某的预期。

于是双方开始了一场拉锯战。三洲驿街道办事处征收工作小组组长唐熙贵不断对冉某宣讲政策、找社会关系人做工作,一再压低补偿价格。冉某无可奈何,由最初开价600万元,不断降低期望值,最后双方议定征收补偿335.3798万元。

原本这次征收工作到此也算是圆满完成。万万没想到,2019年4月,常德市审计局在对津市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开展绩效审计时,发现津市市三洲驿街道办事处棚改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征拆户骗取房屋征拆补偿款问题,并将该问题移送给津市市纪委监委。

原来,审计部门发现冉某提供的吉祥旅社营业执照系伪造!

根据征收政策,住宅改作经营用房(住改非)取得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纳税记录在2年以上、5年以下按每平方米600元予以补贴;5年以上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补贴。

2018年2月,征收工作小组通过现场调查走访,了解到冉某2栋房屋的2、3楼确实作为旅社经营了十多年。冉某也向征收工作小组提供了吉祥旅社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你这营业执照原件上的注册日期是2015年,怎么复印件上却是2010年?”征收工作小组成员潘益平疑惑地问到。

“原件是后来换的新证,以前的老证交还给办证的地方了。复印件是我去工商所复印的。”冉某解释到。

工作人员潘益平就这样被冉某忽悠过去了,最终核定冉某住宅经营面积为399.52平方米,遂按照经营5年以上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的标准,给冉某发放了住改非补贴款39.952万元,同时将建筑附属物、装饰装修等补偿款共计295. 4278万元发放给了冉某。

实际上,冉某的房屋虽自2005年就开始经营茶楼和旅社,但直到2015年才办理营业执照。冉某为了骗取补贴,自作聪明地伪造了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于工作人员把关不严,还真被冉某蒙混过关了。

其实,只要被征收人房屋实际经营达5年以上,由当地社区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并有5人以上居民证明,不论何时办理了营业执照,都可以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进行补贴,冉某的造假行为实属“画蛇添足”。

津市市纪委监委核查组认为冉某的两栋房屋实际经营时间达十几年,可以按照经营5年以上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的标准补偿,故未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但其提供伪造的营业执照属违法行为,津市市三洲驿街道办事处棚改工作人员唐熙贵、潘益平对此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6月,津市市纪委监委对唐熙贵、潘益平二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征收工作小组组长唐熙贵事后坦言,自己工作多年一直兢兢业业,没想到一时失察差点酿成大错。其实只要仔细审核,就能发现问题,自己却认为资料都由潘益平审核过了,不会有问题,就放心地“大笔一挥”,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归根结底还是工作有疏漏。

2019年6月,三洲驿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对唐熙贵、潘益平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等形式主义问题开展全面反思和深刻反省。对街道及社区干部迅速开展业务及纪律培训,让失职失察人员现身说法。同时组织对往年征收案卷的认真回查,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津市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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