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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1-08-29 主题分类: 党纪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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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违规敛财暨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津市市纪委

津市市监察局

关于严禁违规敛财暨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嘉山工业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津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有些地方和单位违规敛财和奢侈浪费现象又有所反弹,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了严肃党纪政纪,坚决制止违规敛财和奢侈浪费行为,特重申有关规定:

一是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湖南省纪委等八委(厅、局、办)《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湘纪发〔20098号)以及常德市纪委、常德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常纪发〔20079号)文件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既要带头遵守规定,又要自始至终抓好本单位对违规敛财和奢侈浪费行为的治理工作。

二是要严守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全市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常德市关于坚决制止违规敛财和奢侈浪费行为的文件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

三是要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近期市纪委、市监察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宴请敛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本单位奢侈浪费问题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事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举报电话:4218720)

附件: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审批单

 

 

                          中共津市市纪委

    津市市监察局

20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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